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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企“营改增”热点五问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6-05-26 11:47:35

  5月25日下午,由北京商报社和北京烹饪协会联合主办的“拥抱营改增,再造价值链”系列公益讲座的首场讲座“餐饮业营改增深度解析”在新闻大厦艺术馆举办。本次讲座邀请了北京注册税务协会执业委员会委员张和芸主讲,吸引了京城主流餐饮企业的近150名代表。参会企业代表在现场与主讲老师频繁交流互动,对餐企在营改增实操过程中的难点进行了深度探讨。

  热点一

  哪些进项餐企可以抵扣

  张和芸解释,房屋和原材料是餐企两大主要成本构成。全面的营改增意味着全范围的进项都可以抵扣,不动产也纳入其中,所以餐企的房屋租金也可以抵扣;企业购买的汽车、空调、洗碗机、消毒柜等固定资产均可进项抵扣;原材料方面,餐企采购的农副产品、蔬菜水果等也能进行抵扣。此外,装修费用、水电气甚至广告费等都囊括在内。

  “不能抵扣的进项则包括: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交际应酬、餐饮服务等。这在国际上也是一种惯例,一般分不清楚的、不好分的在税收设计上都不能进行抵扣。”张和芸称。

  热点二

  采购农产品具体如何抵扣

  张和芸表示,餐企采购农产品进行进项抵扣时需注意抵扣的前提:一定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是农产品的收购发票和农产品的销售发票。农产品生产者自己生产的(农产品)是免增值税的,只要餐企取得农产品采购发票,就可以按票面的(销售)金额乘13%计算出可抵扣的进项。

  免税农产品包括农民自己种植生产的或者是农民专业合作社里生产的农产品,以及公司加盟或者提供技术,委托农民进行生产,企业定点收购的农产品,都可以按照13%的进项税进行抵扣。但是企业如果是从批发零售商处采购的农产品,如果开具的是普通发票,餐企就不能进行进项抵扣。

  热点三

  营改增后外卖税率究竟是多少

  张和芸表示,外卖送餐与餐企对外销售礼盒等产品同样属于销售货物,按规定税率应为17%。6月9日是端午节,网上已经有一些知名的餐企出售礼品粽子。粽子堂食的税率是6%,外卖是17%,这叫混合销售,这个行为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餐企在纳税的时候,一定要以现行文件为准,要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有关规定进行缴纳,建议企业要将堂食和外卖分开核算。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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