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薪酬体系不会引发“降薪潮”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时间:2015-09-15 16:27:15
  9月14日,国新办就《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情况举行吹风会。

  人社部副部长张义珍14日介绍,中央部门管理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方案正在履行报批程序,将于近期完成批复。她还特别指出,薪酬改革方案不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

  领导收入不再那么过高

  指导意见提出,国企将实行“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企业薪酬分配制度”,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与选任方式相匹配、与企业功能性质相适应、与经营业绩相挂钩的差异化薪酬分配办法。对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任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合理确定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这样的表述,与去年年底公布的《中央管理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形成有力呼应。“改革的目的,就是要防止国企高管既享受体制内的行政级别,又拿体制外的高薪。”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说。

  张义珍表示,无论对组织任命的国有企业负责人,还是对市场化选聘的职业经理人,都要在综合考虑有关群体工资水平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其薪酬水平,推动形成企业负责人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合理工资收入分配关系,调节不同企业负责人之间的薪酬差距,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目前至少有广东、浙江、山东、湖北、贵州等5个省市,均公布了国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这些方案普遍借鉴央企的思路,将负责人的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两段式”结构改成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三分式”。其中,基本年薪按照上年度省属国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倍内确定。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改革后将部分薪酬改为任期激励收入的形式发放,可以促使国企负责人更注重企业中长期发展。浙江省表示,改革后省管国企负责人平均薪酬水平将下调31.5%。广东省国资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广东省属企业负责人平均薪酬与职工的差距将缩小到6.5倍左右,降幅超过30%。

  除了较为常见的20%~30%降幅,也有部分例外情况。如新上市的中国核电,上半年高管薪酬从215万元降至205万元,降幅约5%。由于煤炭行业不景气、利润大幅下滑,上半年中国神华(601088,股吧)的关键管理人员报酬从600万元降至300万元,降幅达到50%。此外,部分省份还加强了对国企负责人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全口径监管。

  薪酬改革不意味着职工工资会减少

  谈及普通国企员工的薪酬变动,李锦认为,我国宪法规定分配是按劳分配和按制分配相结合,按劳分配还是放在前面,因为中国国情和其他国家情况不一样,劳动工人界定是总体,不能说按股份发多少钱,股份制由经营分成两块,所以对于经营这块来说,基本工资是不会减少的。老板可能减少,工人并不一定会减少,具体怎么定还得有个过程。国有企业人才队伍的稳定也是很重要的,所以薪酬改革不能说是一个天花板,对待经营人员、职工还是以效益为中心的,按照市场的标准。

  张义珍指出,中央部门和地方省级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从2015年1月起实施。目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的薪酬改革方案除西藏外已全部批复。今年1月1日起,改革已在中国石油(601857,股吧)、中国石化(600028,股吧)和中国移动等72家央企中实施。

  张义珍在吹风会现场回应记者追问时表示,这次的国企改革“不会引发新一轮降薪潮”。她说,针对相关问题已有一个全面方案,“对于过高偏高收入要调整,这对于整个工资结构和收入水平是一个规范,有关问题还会进一步研究。”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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