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图/
宋林于2014年4月被带走调查;被指控侵吞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万元,受贿2336万元
2月27日,中央纪委监察部消息,华润集团原董事长宋林贪污、受贿案一审在广州开庭,宋林被控贪污、受贿合计约3310万元,宋林当庭认罪,法庭将择期宣判。
宋林于2014年4月被带走调查,其后,多位华润系高管也因涉嫌违纪违法被调查。
宋林被控贪污974万、受贿2336万元
宋林于1985年进入华润集团,从经理一路做到集团董事长,宋林还兼任过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副主席。2014年4月17日,因为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宋林被带走调查。
2015年9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消息,宋林因严重违反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收受贿赂,贪污公款,与他人通奸等,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日,最高检宣布,对宋林以贪污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法庭上,宋林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据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4年至2013年,宋林利用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领取认股权名义和在下属公司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万元。
2005年至2012年,宋林利用担任华润集团总经理、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金汇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王宏琨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奖金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6万元。
宋林贪污受贿涉案金额共计331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