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开会培训 员工起诉公司获赔,引发社会对“隐形加班”现象的广泛关注

2025年07月09日 08:25:08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近日,上海一名员工因公司频繁在下班后安排线上会议和培训,最终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权,获得1.2万元加班费。这一案例不仅为劳动者提供了维权范例,也引发社会对“隐形加班”现象的广泛关注。

  小范(化名)曾在上海某公司担任营运总监,入职时双方约定实行双休八小时工作制。然而,公司频繁要求其在下班后通过钉钉、企业微信等平台参与线上会议或培训,甚至周末也需外出培训。入职仅两个月后,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解雇。小范随即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休息时间加班费,但仲裁未支持其主张。随后,他向法院提起诉讼,提交了会议记录、聊天截图及企业微信录屏等证据,证明自己在非工作时间被强制占用精力。

  法院审理后认定,公司安排的“线上会议”虽形式灵活,但实质上属于用人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且占用员工休息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费。最终判决公司支付小范平时延时、休息日加班工资共计1.2万余元。

  类似案例在其他地区也屡见不鲜。北京某公司员工王某因公司频繁在非工作时间通过即时通讯工具安排线上培训,被法院判决支付1.9万元加班费。法院指出,此类“碎片式加班”虽难以量化,但若劳动者能我搜索到的资料证明加班事实,用人单位需承担举证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案例中,员工因拒绝加班或请假被解雇,最终通过法律手段挽回权益。例如,某保安公司财务内勤员工因拒绝参加演唱会执勤被辞退,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5万元。这些案例表明,法律对劳动者权益的保护力度正在加强。

  然而,也有案例显示,部分企业试图通过“自愿捐款”等方式规避责任。例如,某公司要求员工不参与线上培训需捐款200元,但法院认为此类行为违反劳动法,应承担不利后果。

  专家指出,数字化时代下,用人单位需重新审视工时管理逻辑。一方面,应优先安排工作时间内的会议和培训;另一方面,需通过合理薪酬结构保障员工权益,避免因“隐形加班”导致身心俱疲。

  目前,多地法院已出台相关判例,明确“非工作时间线上活动”若占用劳动者休息时间,应计入加班费。这一趋势不仅为劳动者提供了维权依据,也为用人单位敲响了警钟:保障员工休息权,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

  从“下班后开会”到“线上培训”,劳动者的维权之路正在拓宽。法律的每一次裁决,都在为职场注入公平与正义的温度。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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