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不得违法延长工作时间,保障劳动者权益

2025年03月17日 16:43:44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2025年3月17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简称“国家发改委”)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了《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存在的“加班文化”问题,提出了多项切实可行的举措,旨在改善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权益,促进社会和谐与经济发展。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在发布会上表示,长期以来,由于部分企业过度追求经济效益,导致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甚至出现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现象。这种行为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对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为此,《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特别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方案还提出,要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确保劳动者能够享受应有的休息时间。对于未能落实带薪年休假的企业,将依法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补发未休假期的工资。此外,为鼓励弹性错峰休假,方案建议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设置中小学春秋假,以缓解节假日期间的旅游高峰压力。

  在具体执行层面,国家发改委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落实。对于违法延长工作时间的企业,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方案还强调要加强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劳动法规定的认识和遵守程度。

  近年来,“996”工作制(即早9点上班、晚9点下班,每周工作6天)等超时加班现象屡见不鲜,甚至有企业以“自愿加班”为名规避法律责任。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必须经过工会和劳动者的协商,并严格控制每日和每月的延长工作时间上限。任何违反上述规定的做法均属违法,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国家发改委还指出,延长工作时间并非没有例外情况。例如,在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其他紧急情况下,或者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时,用人单位可以在保障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适当延长工作时间。但这些特殊情况下的延长工作时间仍需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上限,并及时向当地劳动部门报告。

  为了进一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还提出要完善劳动监察执法机制,加大对违法用工行为的查处力度。例如,深圳市劳动监察部门曾对一家违法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企业处以罚款,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这种严格的执法措施为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

  国家发改委希望通过《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的实施,能够有效遏制“加班文化”,改善劳动者的休息休假条件,从而提升全社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这不仅有助于促进消费市场的繁荣,也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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