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荒沙地27年后变天然牧草地 农户因未退耕被判刑6个月

2025年05月01日 18:15:33  来源:综合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磴口县的一起土地性质争议案件引发社会关注。1998年,当地农户桂家甫以3000元的价格承包了300余亩荒沙地,合同有效期至2028年。然而,多年后,这片荒沙地被认定为天然牧草地,而桂家甫却因继续耕种被判刑6个月。

  案件的核心在于土地性质的变更。根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简称“国土三调”)结果,这片土地被划分为天然牧草地,而非耕地。然而,桂家甫在签订合同时并未查询土地性质,且多年来一直在此耕种。直到2024年,当地林草部门发现这一情况后,才告知其土地性质已发生改变,并要求其停止耕种。

  磴口县防沙治沙局工作人员表示,近年来,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力度的加大,天然草原的保护政策愈发严格。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草原用途,违者将面临法律追责。桂家甫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2条关于非法占用农用地的规定,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

  案件还引发了关于土地管理政策执行的讨论。记者了解到,当地村民中存在类似情况的不止桂家甫一家。一些村民在承包土地时也未查询土地性质,导致后续出现纠纷。对此,磴口县相关部门表示,将加强对土地性质划分的宣传和管理,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值得注意的是,天然牧草地与荒沙地的划分标准并不完全一致。根据自然资源部的规定,天然牧草地是指以天然草本植物为主的草地,而荒沙地则可能包含部分植被覆盖的土地。因此,在土地承包过程中,明确土地性质至关重要。

  此案件也反映出我国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法律约束力。近年来,随着生态保护意识的增强,非法占用耕地、草原等行为受到严厉打击。例如,定边县检察院曾对非法占用草原的行为提起公诉,涉案人员被判拘役并处罚金。磴口县此次判刑也表明,法律对生态资源的保护正在逐步加强。

  尽管桂家甫被判刑,但他表示愿意配合相关部门的整改要求,并对判决结果表示接受。目前,他正在积极恢复土地原貌,以符合天然牧草地的保护要求。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简单的法律纠纷,更是对我国土地管理政策执行的一次警示。它提醒广大农户,在承包土地时必须明确土地性质,并严格遵守生态保护法律法规。同时,也呼吁政府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确保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的实现。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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