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彭燕如 彭宏发)驾车变道先用余光察看,尤其是在高速路上,方可确保安全行车,一男子却盲目变道,结果造成两人死亡的交通事故。4月13日,邵阳市双清区检察院收到了法院对该案的判决书:被告人禹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被告人禹某系邵阳市80末男子。2016年8月5日凌晨1时许,被告人禹某驾驶自己的重型厢式半挂车,由东往西行驶在G320国道上,在一交叉路口,禹某需要变道左转弯,其违犯交通法规,未先用余光察看左侧后视镜,盲目左转变道,致使一正常行驶左侧车道上的卡车追尾禹某车上,造成追尾车驾驶人与乘车人两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被告人禹某驾车逃离现场。
事发后第三日,被告人禹某主动到案发地交警投案自首。
经交警取证认定:被告人禹某负此次交通事故主要责任。鉴于被告人禹某在庭审前的诉讼过程中,积极、全力赔偿了两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0万元,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对方并书面请求办案机关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且禹某系投案自首,故法院依法对其作出从轻的缓刑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