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皮书提出,我国殡葬事业的热点难点主要体现在:基本公共服务有效供给不足;个别地区片面追求火化率;墓地价格虚高、清明祭扫和墓地规划无序。
民政部社会事务所司司长张世峰表示,目前殡葬事业管理需要法治殡葬与德治殡葬相结合,但殡葬事业的法治建设一直滞后,出台《殡葬法》是十分必要的。从事殡葬政策与理论研究的高级经济师朱金龙则表示,我国殡葬管理和服务总体水平与群众需求的矛盾非常突出,社会舆论常以“垄断暴利”等批评殡葬事业,殡葬服务面临信任危机。
据民政部一零一研究所所长李伯森介绍,目前我国关于殡葬管理的法律文件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性法规《殡葬管理条例》,该《条例》于1997年7月出台。2003年《殡葬管理条例》修订工作启动,至今已十多年了。
“现行的《条例》内容过于简单抽象,在执行中难以有效实施。”李伯森说,2012年我国《行政强制法》颁布实施后,取消了民政部门对非法土葬、乱埋乱葬行为可以强制执行的条款,新的执法机制还没有建立,殡葬执法难度大。如《条例》设定的处罚条款多以“责令改正”、“责令恢复原状”等形式表述,处罚力度弱、违法成本低。同时,殡葬执法程序方式不明显、不统一,导致各地在违规殡葬行为的查处上存在标准尺度不一、宽严力度有别、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
张世峰表示,《条例》修订工作已明确列入2015年民政部工作计划,预计年底出台。不过,民政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李健在绿皮书中撰文指出,仅仅修订《条例》仍难满足我国殡葬业发展和群众需求,未来亟须制定《殡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