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参观溺亡 涉事公司曾换格栅板,是对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严重拷问

2025年07月24日 08:22:42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2025年7月23日,东北大学6名学生在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参观学习浮选工艺时,因金属格栅板突然脱落,集体坠入深约3米的浮选槽中。尽管经过47分钟的救援,6名学生被成功打捞上岸,但遗憾的是,他们均未能生还。另有1名带队教师在事故中受伤,目前情况稳定。

  据初步调查,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是格栅板在未进行充分检查和维护的情况下脱落,导致学生失足坠入浮选槽。而浮选槽内并非清水,而是含有有毒化学药剂的矿浆,这种环境极易造成溺亡。此外,现场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如防毒面具、安全绳索等,也未能有效保障参观人员的安全。

  涉事企业——中国黄金集团内蒙古矿业有限公司乌努格吐山铜钼矿,曾于2025年2月对浮选车间的格栅板进行了更换。然而,根据内部规定,格栅板应每季度点检、每半年测载荷、每年全面更换。然而,这些流程并未严格执行,导致隐患长期存在。当地政府已对此事作出批示,成立调查组,开展相关工作,并要求涉事企业深刻反思,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此次事故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许多家长和公众对6名大学生的离世表示深切哀悼,同时也对学校和企业在组织实习、参观活动中的安全管理提出了质疑。有评论指出,此次悲剧不仅是一次生命的逝去,更是对安全管理制度的严重拷问。

  从法律角度来看,此次事故的责任主体包括涉事企业、学校以及相关监管机构。根据《安全生产法》,企业对生产区域的安全负主体责任,外来人员的安全培训、现场管理、隐患排查等均在其职责范围内。然而,现实中许多企业往往将制度停留在纸面上,真正落实却大打折扣。例如,此次事故中,学校并未为学生配备必要的安全装备,也未安排专业人员全程陪同,导致事故发生时缺乏及时有效的救援。

  此次事件也暴露出高校在实习管理方面存在的漏洞。按照教学大纲,大二暑期实习通常安排学生“走一走、看一看”,但这种形式化的参观方式显然无法满足实际安全需求。学校在与企业签订实习协议时,是否将安全责任明确写入合同?是否对学生进行了充分的风险告知?这些都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从长远来看,此次事故或将引发全国范围内对矿山、工厂等高危场所的安全检查力度加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相关部门将对类似场所进行“格栅板专项排查”,以防止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此外,教育部也可能出台更严格的实习管理规定,要求高校在组织学生进入企业参观时,必须提前报备方案,购买保险,开展安全培训,并签订三方协议,确保万无一失。

  此次6名大学生的意外溺亡,是一场令人痛心的悲剧,也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它提醒我们,无论是在企业还是在学校,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只有将安全措施落实到每一个细节,才能真正保障每一位参与者的生命安全。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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