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全面整治“四风”顽疾防止“隐形变异”问题

2025年06月22日 12:06:09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2025年6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发布《中央明确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报告,首次系统性地明确了公职人员在宴请、接待、聚餐等行为中可能构成违规的认定标准,标志着中央对“四风”问题的整治进入了一个更加精准、规范的新阶段。此次发布的标准不仅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提供了明确的执法依据,也为广大公职人员敲响了警钟,进一步强化了纪律约束力。

  根据报告内容,违规吃喝是指违反规定接受、提供宴请,包括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接受公款宴请及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以及违反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行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也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强调,对于其他吃请人情况、吃请动机、吃请范围不明的饭局,也应自觉回避,以防止“隐形变异”问题的出现。

  报告中明确指出,公职人员在执行特定公务期间,除了正常公务接待,应拒绝其他一切可能影响正常公务活动的吃请,更不得借机大吃大喝。此外,不准用公款宴请私客,公务接待对象必须是到本单位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的人员,非上述对象一律不得安排公务接待。这一规定旨在防止公款吃喝的泛滥,确保公务活动的廉洁性。

  在基层单位,公职人员到乡镇等基层单位开展公务活动,确需接待安排的,原则上应在乡镇“廉政灶”等单位内部食堂就餐,不得让基层单位安排宴请。同时,到村级组织开展公务活动,原则上应自行安排用餐,不得接受接待安排甚至宴请;确需对方协助安排的,应自行支付餐费。这些规定体现了中央对基层“微腐败”的高度重视,也反映出整治“四风”问题的全面性和深入性。

  报告还强调,公职人员在公务外出期间,不得公款吃请,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外出参加会议、考察和学习培训等活动,应严格遵守有关纪律,不得借机相互吃请;更不得公款吃喝,不得用公款报销应该由本人支付的用餐费用。这一规定不仅适用于公务接待,也适用于各类培训和会议,确保公款使用透明、合规。

  在私人会所和高消费娱乐场所,公职人员不得出入,更不得在私人会所、高消费娱乐场所安排吃请或参与他人安排的吃请。此外,不准参加带有公务接待性质的夜宵,以任何理由产生的夜宵费用,均应由个人支付,不能公款报销。这些规定旨在防止“舌尖上的腐败”,从源头上遏制公款吃喝的滋生。

  报告还指出,公职人员不得在内部接待场所宴请私客,单位内部接待场所必须用于本单位正常的公务接待,不得用于接待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私客,也不得出借给外单位人员接待私客。同时,不得在内部接待场所搞变相吃喝,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或超标准装修、装饰单位内部接待场所。这些规定进一步规范了公务接待的流程和标准,防止“变相吃喝”现象的发生。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还强调,对于一些明显违反纪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可能损害党员干部队伍形象的饭局,应自觉回避。吃请聚会既要遵守党纪条规,分清时间场合;也要尊重当地一些风俗习惯,注意社会影响。这一要求体现了中央对公职人员在社会交往中的行为规范,也反映出对党员干部队伍整体形象的高度重视。

  此次中央明确的公职人员违规吃喝认定标准,不仅为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也为广大公职人员划定了行为红线。通过这一系列举措,中央进一步推动了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奠定了坚实基础。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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