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滁州新锐教育集团因要求旗下学校教师签订“不参加考公考编承诺书”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根据相关报道,该集团要求新入职教师在入职前签署一份承诺书,明确禁止其参加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考试,否则将面临处罚。这一行为迅速引起舆论热议,部分教师和公众认为此举限制了教师的就业选择权,甚至可能涉嫌违法解雇。
对此,滁州市教育体育局于4月12日发布通报,明确指出该集团的行为属于企业自主管理范畴,但其限制教师考公的做法不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通报强调,教师作为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学校无权强制限制教师参加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考试。目前,滁州市教育体育局已介入调查此事,并要求该集团立即纠正不当行为,停止对教师的不合理约束。
然而,该集团此前辩称,此举是为了稳定教师队伍,避免因教师离职对学生学习造成不良影响。他们表示,频繁更换教师会影响教学质量,因此希望通过签订承诺书的方式减少人员流动。不过,这一理由并未得到法律专家的支持。律师赵良善指出,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学校无权通过合同条款限制教师的考公权利,这种做法不仅缺乏法律依据,还可能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
事件曝光后,社会舆论褒贬不一。有人认为学校有权制定内部管理规定,但不应侵犯教师的基本权利;也有人认为,学校此举可能是为了维护自身利益,牺牲教师的职业发展机会。与此同时,也有声音呼吁教育部门加强对民办学校的监管力度,确保其管理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滁州市教育体育局表示,将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加强对民办学校的指导和监督,同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未来,教育部门将通过建立沟通机制、完善激励政策等方式,促进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
目前,该集团已开始纠正此前的做法,并向受影响的教师道歉。不过,这一事件也暴露出当前教育领域在教师职业发展与权益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如何平衡学校管理需求与教师个人发展权利,仍是未来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
Copyright © 2004-2025 Cn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网资讯中心 版权所有 |
![]() |
京ICP备05004402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