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岁原副省长因敛财5.26亿被判死缓,曾立下“军令状”承诺辞职

2024年12月21日 15:03:14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2024年12月20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山东省青岛市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汲斌昌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这一判决标志着党的二十大闭幕后山东省首个省部级干部的落马,也是党的十九大后山东第三位“老虎”的审判结果。

  汲斌昌,出生于1963年11月,山东昌邑人,曾担任山东省国资委副主任、党委委员,山东省鲁信投资控股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山东省经信委党组书记、主任,以及山东省工信厅党组书记、厅长等职务。2020年5月,他被任命为山东省政府党组成员,并于同年6月成为山东省副省长。2022年3月,他转任青岛市政协党组书记,并于4月当选青岛市政协主席。

  然而,随着权力的膨胀,汲斌昌逐渐迷失了初心和使命。在2003年至2022年间,他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26亿余元。尽管他在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并认罪悔罪,积极退赃,但法院依然依法对其判处死刑缓期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汲斌昌在2019年6月参加《问政山东》节目时,针对鲁南化工园区村庄搬迁问题立下“军令状”,表示如果到2020年6月搬迁工作不能按时完成,他将辞职。然而,至少到2020年10月,该化工园区的村庄搬迁工作仍在进行中,而此时的汲斌昌已经升任为副省长。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给予汲斌昌开除党籍和公职的处分,并终止其山东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所有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

  汲斌昌的案件不仅揭示了其个人的贪婪与腐败,也反映了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严峻形势。作为党的十九大后山东第三位“老虎”,他的落马再次提醒着各级干部必须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坚守底线,严防腐败行为的发生。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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