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巨贪李建平平均每天侵吞国有资金近200万 被执行死刑

2024年12月18日 15:01:30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李建平,原呼和浩特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多项罪名被判处死刑。他的犯罪行为涉及金额高达30亿元,成为内蒙古反腐斗争史上的标志性案件。

  根据法院审理查明,李建平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侵吞国有资金14.37亿元,平均每天侵吞近200万元。此外,他还收受财物共计5.77亿元,并挪用公款10.55亿元。李建平还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赵文远关系密切,为其犯罪活动提供便利。

  李建平的案件因其涉案金额巨大、犯罪手段恶劣以及对社会造成的恶劣影响而备受关注。他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当地的营商环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了特别重大损失。

  最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17日依法对李建平执行了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已核准。此案被称为“内蒙古反腐败斗争史上迄今第一大案”,再次警示公职人员无论职位高低,触犯法律都将受到严惩。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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