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年 悲情苦难母亲的泣血之路

2024年06月11日 19:16:00  来源:百度百家
 

  时运不济,命途多舛。42岁的陆春华自被卷进了一场冰冷刺骨的人生风暴,持续至今已经28年了。28年的风霜血雨里,她承受着巨大的悲痛,拼命地抗争、奔走、呼号。

  捅在心上刀至今未拔出

  1996年9月26日夜,一名花季少女在生父隔壁的房间里被人奸杀后抛尸河中,现场惨不忍睹。她是陆春华的爱女,张妹,并且再过两天就是受害者17 周岁生日。

  1996年9月28日是张妹17岁生日,她爸爸高兴地给准备她生日活动,她还跟她爸爸说好到时邀请班里同学一起庆祝生日。灰色的1996年9月28日里,张妹的同学们还是依约给她送上17岁的生日礼物,只可惜是阴阳两隔,张妹在灵台上的照片里静静地看着伤心的父母、老师、同学。鲜花凋零,一众叹息!

  噩运降临,陆春华的心被狠狠地插上一把刀子,遭受重创。案发后,上海公、检、法对受害人张妹被人奸杀抛尸案的侦察、起诉、审判。抓到的施暴者是一名从6岁起患肾病,靠服“强得松”药物维系生命的重病人,肖志强。

  医院出具病历清晰地显示肖志强重病缠身,没有性欲,更不具备强奸杀人、移尸河边的体能。

  暴打之下肖志强屈服认罪的口供对于定案是没有参考价值的,更有甚者法院不为其指派律师辩护也不建议家属请律师,于是肖志强走过一场稀里糊涂的没有辩护的违法审判,被判死刑。

  本案最大的疑点是没有证据证实死者体内遗留体液DNA与肖志强DNA相同,并且陆春华始终没有见到上海市公安局刑法规定的尸体检验报告,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本案地卷宗始终不能正常审阅(包括上级主管部门也不被允许审阅卷宗),违反了合法查阅卷宗的司法规定。

  杀人现场的认定自相矛盾,定罪证据残缺不全,最大的漏洞就是肖志強母亲在外面请了律师,法院开庭审理时,没有通知律师及被害人家属,也不通知嫌犯家属及律师,越过指证质证环节,暗箱操作,枉法裁判,践踏中国刑法的严明、公正,无效裁判却最后生效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1997) 沪一中刑初字第 165 号刑事决以“肖志强故意杀人、强奸”罪判处其死刑。肖家母亲在法定时限提起刑事抗诉,结果被驳回。上海市高级人民法亮(1997) 沪高刑终字第 207 号刑事裁定维持原判核准死刑。

  肖志強是陶引红大姐姐陶佩芳的孩子自小生重病在家,作为亲戚在张文祥开的工厂里打工,判决书上说他是流窜杀人,杀人地点、杀人犯的身份都与事实不相吻合。肖志强活脱一个替死鬼。本案指鹿为马的判决让真凶逍遥法外已有28年,对陆春华母女的伤害是雪上加霜,如同把插在心头上致命的尖刀继续往深推进。

  在陆春华历尽艰辛喊冤的二十多年里,有关部门一再批示上海高院再审,都被地方执法部门搁置,不予理会或者维持原判予以驳回。

  悲剧起因源自无耻小三

  陆春华与张文祥于 1978 年10月结婚。夫妻两人早年勤扒苦做,齐心协力,将一家小作坊发展为浦东最早的一批成功的民营企业。为了满足张文祥有儿子传宗接代的愿望,陆春华连续流产五胎,才生下儿子,身体健康受到极大损伤。一直以来,陆春华主内照顾家庭,张文祥主外出门发展事业,两人感情一直很好。自从有夫之妇陶引红当小三,插足家庭后。张文祥经常与陆春华吵架。

  但是,张文祥与陆春华始终都是结发夫妻,还共同拥有一双可爱的儿女,张文祥虽提出离婚,陆春华考虑到自己在单亲家庭长大的不幸,始终没有同意离婚,选择坚守婚姻、保卫家庭。

  为了家庭保持完整,为了儿女健康成长,陆春华不同意张文祥一方提出离婚,坚持忍辱负重,保护着一双儿女。终于矛盾激发到不可收拾,陆春华被张文祥打到头破血流,亲属劝解陆春华放手。

  1994年10月12日,法官谢金海独自一人判决张文祥与陆春华离婚,到1994年12月31日,法院收取张文祥7万块离婚诉讼费,存在索贿情节,已经向党中央首长反映情况。可见法院判决离婚,帮助张文祥摆脱陆春华。法院法官拆散了一个完整家庭,把一个失去家庭的女人推向痛苦的深渊。

  张文祥早有离婚打算,暗地里转移财产,离婚时,虽有千万家产,仅仅判了13.2万给陆春华,事实财产并没有分割。关于这笔13万元的款项,它是由法院判决的离婚书中明确列出的。在离婚书中,清楚地写明了这笔钱是作为补贴给我,并不是分割给我,更不是判决给我的。这位法官竟然能够在违法的情况下做出这样的判决,这还真是让人感到震惊。并且,陆春华做了一个一辈子最后悔的决定,就是把女儿的抚养权给了张文祥,给后面的悲剧埋下隐患。

  女儿张妹跟着父亲生活,受到继母仇视。张文祥的工厂里大多是继母的亲信,张妹住在厂房里,如同羔羊住进豺狼窝。据肖志强后来说发现张妹受害后,还有气息,本来有生机,完全可以抢救过来,但三姨母夫妻朱连明、陶菊芳指引他拿电线勒死张妹。三姨夫妻二人合力把张妹抬到厂房旁边的河边抛尸。法院罔顾事实,开始说夫妻朱连明、陶菊芳有包庇罪,拘押三个月后他们就安然无恙地恢复自由了。在整个奸杀张妹事件中,朱连明、陶菊芳夫妻有重大犯罪嫌疑,其罪责不容推卸。

  漫漫长夜弱母泣血哭号

  无数次的希望与失望,陆春华的大好年华在为女儿申冤的痛苦里耗尽,满头白发,眼泪哭干,一脸的褶子千沟万壑,苍老的身体亦如千疮百孔。

  离婚后,陆春华通过多方面质证举证,上告张文祥隐瞒夫妻共同财产,虽然获得胜诉,法院判决张文祥必须付给陆春华92万余元的补偿金,但是张文祥与陆春华夫妻存续期间的共同资产高达1000多万。张文祥准备离婚期间,全部转移资产。经过陆春华多方取证被证实的夫妻共同资产有640多万,按照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共有分配原则,以及参照婚姻过错方少分原则,陆春华最少应分得300多万的财产。

  然而事实就是铁血一样,又冷又硬又残忍。张文祥与陶引红1987年前后勾搭成奸,在陆春华隐忍期间,他们就迫不及待得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重婚罪,在陆春华捉奸在床后,张文祥把陆春华打到住院,构成伤害罪。

  陆春华身上冤有多少重?心里的苦有多么大?她余生的路在哪里?疫情期,上海市浦东金桥镇领导找她谈案件,结果陆春华被崇明相关部门非法拘禁了71天,24小时困在农家乐里,不能出门。

  陆春华是一个身患癌症、开过刀的70岁老太太,被放出来就生病、看医生。由于强烈的抗议,2023年2月9日,陆春华又被关押了35天,前后被非法拘禁一共106天,实施无理由关押,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霸凌一个70岁的老弱病残,欺负孤苦无依的可怜老母亲。呼唤张文祥作为孩子的爸爸勇敢地站出来,做一个有血有肉的男子汉,为女儿申冤,作为爸爸,也有义务为女儿理清身后事。张文祥是知情者,也是共情者,他仍然可以作为普通朋友帮助陆春华走出阴霾与仇恨,与儿子一起帮助陆春华开始新生活。

  在此呼吁社会各界爱心人士关注陆春华事件后续,让微光成束,照亮陆春华生命之路。

  来源链接: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01449276833853059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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