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7月,我市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累计147.13亿元,同比增长17.4%,较上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高出全省平均水平5.0个百分点,增速位居全省第二。
从销售单位所在地来看,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143.94亿元,同比增长17.0%;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3.19亿元,同比增长39.9%。从消费形态来看,餐饮收入实现零售额8.71亿元,同比增长23.0%;商品零售实现零售额138.42亿元,同比增长17.1%。统计的27类商品中,除石油及制品类,其余各类商品均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其中通讯器材类商品增速最高,较上年同期高出7.5个百分点,达52.3%;石油及制品类同比下降2.2%,但降幅缩小,较同期收窄3.8个百分点。
(来源:浔阳晚报 记者黄梦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