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强奸嫂子 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潜逃20年终落网,二审将开庭

2025年07月21日 18:00:19  来源:综合
 

  2025年7月21日,备受社会关注的“田某明强奸嫂子、杀人未遂、出狱后刺死见义勇为者”一案迎来重要进展。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将于7月22日上午在华宁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案件进入二审阶段。这起案件不仅牵涉到严重的暴力犯罪,还引发了关于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受害者家庭责任以及法律与道德冲突的广泛讨论。

  田某明,男,因1996年6月28日实施强奸行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出狱后,他并未悔改,反而心生怨恨,伺机报复。2002年11月13日晚,他再次前往嫂子赵某某家中,意图报复。在赵某某试图逃跑时,田某明追上她,并将同村见义勇为者刘铭富刺死。刘铭富在劝阻田某明的过程中被连捅数刀,当场死亡。赵某某也被刺伤,但因刘铭富的英勇行为得以逃脱。

  田某明的犯罪行为不仅造成了两个家庭的悲剧,还引发了社会对见义勇为者权益保障的深刻反思。刘铭富生前曾被授予“云南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其英勇事迹在当地广为流传。然而,刘铭富的家人在田某明被捕后,发现赵某某作为见义勇为的受益人,却未给予任何经济补偿。因此,刘铭富的儿子刘亮刚决定将赵某某告上法庭,索赔132万余元。

  这一案件引发了公众对见义勇为者权益保护的广泛关注。根据《民法典》规定,见义勇为者在保护他人权益时受到伤害,若侵权人无力赔偿,受益人应给予适当补偿。然而,赵某某作为受害者,同时也是见义勇为的受益人,其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成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之一。

  2022年2月,田某明在长沙被抓获。同年7月7日,玉溪中院一审判决其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然而,田某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受害者的家属对一审判决结果表示不满,认为田某明的罪行极其恶劣,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在二审开庭前,被害人赵某某表示不愿参与庭审旁听,希望田某明被判死刑。她强调,田某明不仅伤害了她的家庭,还潜逃了20年,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不安。此外,田某明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中田某明系累犯,前罪有强奸罪和故意杀人罪两大重罪,出狱后不思悔改,手段残忍,动机卑劣,一审判决量刑过低。

  目前,案件正处于二审阶段,公众期待法院能够依法公正审理,给受害者家属一个交代。同时,此案也提醒人们,见义勇为者在社会中应受到尊重和保护,而犯罪分子无论潜逃多久,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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