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1年离婚40万陪嫁被判为共同财产,法院:法律不认“陪嫁”标签

2025年07月14日 08:49:51  来源:综合
 

  2025年7月,山东蒙阴县人民法院公布一则引发社会热议的婚姻财产纠纷案。徐某与胡某于2023年1月登记结婚,同年3月婚礼现场,徐某母亲手持公示牌明确标注“陪嫁40万元及轿车一辆”。婚后仅1年,因感情破裂,徐某起诉离婚,主张该笔陪嫁为个人财产,但法院判决认定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引发公众对婚姻财产法律界定的广泛讨论。

  法律依据与判决逻辑

  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作出判决,明确指出:“婚后受赠财产,除非赠与人明确表示仅归一方,否则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徐某虽提供婚礼现场照片及母亲书面说明,但公示牌未明确“仅赠与徐某”,且书面说明形成于诉讼期间,缺乏原始证据佐证,法院认为其举证未达“排除合理怀疑”标准。这一判决凸显了法律对“形式要件”的严格要求,传统习俗中的“陪嫁”概念在法律层面需通过书面协议或公证等手段加以明确。

  证据效力与法律风险

  案件中,徐某母亲的书面说明虽试图证明赠与性质,但因缺乏婚礼当时的客观证据(如书面协议、公示牌明确文字),法院未采纳。法律专家指出,若陪嫁资金存入女方婚前账户或实物登记于个人名下,可有效规避此类争议。此外,类似案例中,若父母为子女购置房产时未明确赠与双方,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进一步印证了“婚前财产隔离”的必要性。

  法律与习俗的冲突

  此案折射出传统婚俗与现代法律的碰撞。婚前陪嫁本为女方家庭对子女的资助,但法律更注重财产交付时间与明示约定。若陪嫁发生在婚后,且未通过书面协议排除配偶权利,即便周围人知悉其归属,法院仍可能将其视为共同财产。这一判决对“谈钱伤感情”的传统观念形成挑战,强调理性规划婚姻财产的重要性。

  防范建议与社会启示

  为避免类似纠纷,法律界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婚前操作:陪嫁资金或实物在登记结婚前完成转账/过户,并保留银行流水、车辆登记证等凭证;

  书面协议:父母签署赠与协议并公证,注明“仅归女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财产隔离:陪嫁资金存入女方婚前账户,实物资产登记于个人名下。

  此外,婚姻家庭咨询师提醒,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结合,更是契约的体现。双方应通过书面协议明确财产归属,既是对彼此的尊重,也是对法律风险的规避。

  类似案例与社会影响

  类似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并不少见。例如,上海某食品公司诉李某、何某某案中,离婚协议约定房产归女方所有,但因未明确产权登记时间,男方主张分割争议。此类案例表明,婚姻财产分割需以明确的法律行为为前提,而非依赖口头约定或习俗潜规则。

  总结与反思

  本案的判决结果引发公众对婚姻财产法律界定的深刻反思。法律不因“陪嫁”的传统标签给予特殊保护,唯有通过严谨的法律行为,方能避免“人财两失”的困境。婚姻的本质是契约,理性规划财产不仅是对法律的尊重,更是对婚姻关系的负责任态度。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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