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东蓬莱惊现奇案——诬陷者胜诉背后涉多宗罪
所谓奇案,是指情节离奇曲折、结局诡异难料、超乎常人想象的案件。而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审理的关于山东开元建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元公司)起诉蓬莱市圣达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公司)和蓬莱市兴达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拖欠工程款及圣达公司反诉开元公司施工质量不合格系列案件,背后案情复杂、云谲波诡,可谓奇案。圣达公司实控人史某志涉多宗罪,却丧心病狂、罪恶累累,牢牢掌控原告命运,处处对原告“降维”打击,欲置之死地而后快!
无奈诉讼只为讨要工程款
据受害人、开元公司负责人王某辉反映:2011年3月27日,开元公司与圣达公司签订了蓬莱市兴达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车间2、3的施工总包合同,圣达公司负责人史某志为兴达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实控人。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米,属多层工业厂房。至2013年初,主体全部完工,工程审计造价已达1260多万元(该定价由法院委托审计部门审定),而圣达公司只支付给开元公司工程款10万元,未按约履行合同,导致开元公司无法继续施工。后经双方多次协商,于2013年5月21日签订补充协议,即日撤出施工现场。 2013年至2014年期间,圣达公司以高价位房产抵债700余万元给开元公司,尚欠5381846元。
2015年至2017年上半年,开元公司多次找圣达公司负责人史某志讨要剩余工程款无果,无奈于2017年6月23日将圣达公司告上法庭,蓬莱法院以(2017)鲁0684民初第1713号正式立案。
云谲波诡原告被反诉
2017年12月6日案件审理过程中,圣达公司突然反诉开元公司工程不合格,蓬莱区人民法院决定并案审理。
王某辉说,在此之前近7年时间里,圣达公司从未提出过本工程有质量问题。并且我们用于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全部都在蓬莱市住建局实验室进行质量检测,也都全部有检测合格报告。然而,即使有再多的证据,法律的天平依然向着圣达公司“严重”倾斜。
2018年11月13日,受蓬莱法院委托,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两个单位联合出具了鉴定报告,认定开元公司所施工的兴达汽车密封件有限公司2、3车间为不合格工程。
鉴于对该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公平性的质疑,开元公司负责人王某辉和律师四处寻找证据,终于在2019年3月28日上午8时32分46秒从蓬莱不动产登记处调出圣达公司办理不动产手续的全部资料。
资料显示:山东省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和山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两个单位早于2017年6月3号受圣达公司委托,在2017年6月26日同时出据了一份盖有单位公章的A级鉴定合格报告,采用的鉴定标准是:GB5014-2008《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因为工程图纸是在2010年前设计的工业厂房)。兴达公司并通过该合格报告于2017年6月30日办理了不动产证,鲁(2017)蓬莱市不动产权003670号。也就是说,圣达公司在被起诉几天后就根据合格的检测报告办齐了产权证,而该项目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圣达公司负责人史某志一清二楚。
葫芦僧判葫芦案声言“不怕告”
2019年3月28日上午,拿到合格的《鉴定报告》,开元公司负责人王某辉如获至宝,第一时间到蓬莱法院送交到主审法官王某(女)手里,希望法官王某能秉公执法。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王某并未采信新的证据,并呵斥王某辉“你愿意上哪儿告去就上哪儿告去!”。
2019年3月29日,蓬莱人民法院悍然判决圣达公司支付开元剩余工程款5381846元,同时因工程不合格判开元公司给付圣达公司维修加固费3483008元,鉴定费约30万元等其他费用共近400万元。
王某辉说:2017年12月6日圣达公司反诉工程不合格,鬼使神差的法院又委托了同一家鉴定机构——山东省建科院,而这次所用的鉴定标准采用的确是GB5029-2015《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鉴定工程为不合格。两个盖有同样单位公章的《鉴定报告》,出现了两个截然不同的鉴定结果,蓬莱法院王法官和审委会居然不加甄别,肆意胡判,简直羞辱了司法!
敲骨吸髓、“降维打击”受害人
开元公司负责人王某辉说:圣达公司负责人史某志在庭审过程中当众叫嚣“王某辉,我就用你的钱来对付你!”法庭都有录像,我不造谣。我不知道史某志用我的钱怎么来对付我,钱都给了谁才能这样自信和嚣张?史某志还曾经酒后公开扬言法官王某(女)一堆海参就能搞定,不知道是不是花我的钱买的海参?难道法院是他们家开的吗?
对于蓬莱法院的判决,开元公司王某辉不服,提请上诉,最后二审败诉,维持原判。
2021年9月13日,敲骨还要吸髓的圣达公司和兴达公司实控人史某志又以工程不合格为由将开元公司起诉。案号:(2021) 鲁0614民初2687号,理由是由于工程不合格需加固拆除原装修后重新装修的费用约587万元。
开元公司负责人王某辉说:这个案件从立案到判决都匪夷所思!首先第一个判决已判定开元公司因“质量问题”给付圣达公司维修加固费3483008元,现在又重复打“工程不合格”的官司,法院立案庭居然立案了。第二,第一个官司已经判赔了,现在蓬莱法院宫某英法官于2022年8月10号再下判决,开元公司需要再次赔付圣达公司史某志拆除原有装修重新装修费用约303万元,这是只有畜生才能做出的事情,自2019年3月29日判赔后,这栋大楼再出现任何问题还与开元公司有关系吗?这不是一定要将我赶尽杀绝吗?
诬陷者史某志涉嫌多宗犯罪
据了解,圣达公司负责人史某志涉嫌多宗犯罪,但因为在蓬莱当地人脉广,保护伞多,一直横行不法。
一、涉黑涉恶,知情人透露,史某志网罗社会流氓形成团伙,2011年10月份左右,在征收蓬莱市兴达公司车间土地时,指使黑恶分子几十人半夜闯入蓬莱市南王街道班家庄村边的养猪场殴打正在熟睡的老两口班某功、卢某珍,并用胶带把老两口的嘴和手脚缠住,将赤身裸体的老两口拖出屋子拉走,两个小时后将两个老人扔到路边的水沟里。史某志指使黑恶分子强行捣毁3间房屋和猪圈,将圈内一百余头猪放跑,造成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二、偷税漏税,圣达公司史某志将兴达公司4000多平方米的土地和近8000㎡的楼房卖给玛利亚医院,其为了偷逃税款在不动产处登记的合同交易价格为900万元,而实际合同交易价格为3500万元,其余2600万元偷税漏税,已构成犯罪。
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史某志私自改变兴达公司土地使用性质,将工业用地的车间当成综合楼转卖给他人开办医院,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并涉嫌违法,应恢复土地原貌。
四、伪造虚假合同骗取不动产证
史某志为了办理产权证,与另一个未参与施工的建筑公司于2011年4月签订假的施工合同,骗取不动产登记处办理产权证,此不动产登记证应该作废处理。
五、虚假诉讼
史某志两次诉讼均为达到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
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第一次,明明已经做了合格的《鉴定报告》并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依旧捏造事实进行反诉;第二次,在第一次判决赔偿因工程不合格判开元公司给付圣达公司维修加固费3483008元,鉴定费约30万元等其他费用共近400万元后,史某志再次以工程不合格为由提起诉讼并胜诉。
六、贿赂罪
史某志为了贿赂公职人员,搭人脉网、保护伞,经常在自家公司大院里杀羊熬汤、炸面鱼,邀请各机关行政单位某些嘴馋、心贪的领导、职员喝酒吃肉,称兄道弟,其中不乏公、检、法人员参与,比如执行局的杨某某就曾多次赴宴,被附近居民称为“史羊汤”。
开元公司负责人王某辉说:史某志和某些公职人员勾结,
已经把我逼得走投无路了,我年已六旬,现在背井离乡,不能陪伴家人和在老母亲身边尽孝,十分惭愧。但是我相信正义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席!我会细心的组织史某志的多宗犯罪证据,并实名向有关部门呈递,誓将这个恶人送进监狱,将他违法违规建造的楼房恢复土地原貌,将违法骗取的不动产证作废,还开元公司和我自己一个公平正义!
来源链接:http://www.5law.cn/good/difang/323.html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
Copyright © 2004-2025 Cn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网资讯中心 版权所有 |
![]() |
京ICP备05004402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