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烟台:银行被指虚假诉讼 司法机关拒绝立案?

2025年01月13日 16:05:08  来源:知乎
 

  近日,一封由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三家企业法人联合署名的网络举报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山东成功路投资有限公司、烟台天晖商贸有限公司、烟台哲航商贸有限公司的三位法定代表人实名举报称,山东海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阳农商行”)及孙某平涉嫌虚假诉讼和诈骗,但当地司法机关却敷衍塞责,拒绝立案。

 

  巨额贷款已清偿,银行虚假诉讼非法获取1.6亿元抵押物?

  举报信称,2017年,海阳农商行与烟台米兰德数控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兰德数控机床公司”)之间的一笔巨额贷款已被证实通过多种途径全额偿还,且抵押权已经正式灭失。然而,海阳农商行及其个人孙某平却在明知上述事实的情况下,于2018年再次提起诉讼,并利用海阳市人民法院的裁决,在已经充分受偿债务后又非法获取了价值约1.6亿元的抵押物。这一行为不仅构成了典型的虚假诉讼和诈骗,严重损害与米兰德数控机床公司相关联的上述三家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引发了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质疑。

  2024年8月26日,三家企业委托律师与海阳市人民法院主审本案关联案件的法官进行沟通,法院既没有说明任何理由,也不出具任何书面文件,只以不构成再审条件为由进行搪塞。三家企业还多次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并申请检察机关进行立案监督,但各部门之间互相推诿,均未能有效履行职责。

  在处理上述案件时,海阳市人民法院未能查明米兰德数控机床公司等债务人已经偿清海阳农商行所有借款的事实,违法作出了(2018)鲁0687民特1号民事裁定。在三家企业申诉过程中,海阳市人民法院指派审理过本案相关联案件的法官对本案进行审理时,尽管三家企业提供了充足的证据并明确说明案涉借款已经偿还完毕,但法官仍然拒绝启动再审程序,表现出明显的包庇态度。

  与此同时,在三家企业多次向海阳市人民法院、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反映情况时,有关人员一直采取回避和推诿敷衍的态度,致使案件至今未有结果。

  举报信称,本案不仅涉及金额巨大,更关乎司法公正和社会诚信。三家企业希望当地司法机关能重视企业诉求,重新立案和审理该案,以公平公正的法律判决,打击和惩治犯罪,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贷款到期未偿还,抵押房产和土地使用权被判拍卖?

  根据举报信所说的(2018)鲁0687民特1号民事裁定,该案件始于10年前的2015年1月23日。当天,海阳农商行与烟台米兰德建迅机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米兰德建迅机床公司”)先后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合同约定:米兰德建迅机床公司向海阳农商行分两笔共借款7500万元,借款年利率为6.72%,用以购买铸件,借款期限为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14日。同日,海阳农商行又与米兰德数控机床公司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后者所有的位于海阳市开发区的一处房产以及位于海阳市开发区的两宗土地使用权为上述两笔借款提供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管和土地部门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海阳农商行于上述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签订当日,按照合同约定将7500万元贷款发放给了米兰德建迅机床公司。

  2016年1月14日,依据上述两笔贷款,海阳农商行又与米兰德建迅机床公司分别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将两笔贷款偿还期限延期到2017年1月13日。

  同时,2015年2月3日和5月8日,海阳农商行又与海阳市朗润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润公司”)先后签订两笔借款合同,分别以年利率6.72%、7.49%,向朗润公司发放贷款共计4800万元,借款用途为购买钢材。同样,这两份借款合同在签订时均以米兰德数控机床公司上述房产和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当两笔借款先后到期时,双方又分别签订了《借款展期协议》,展期后两笔贷款到期日分别为2017年1月27日及2017年1月5日。

  之后,在海阳农商行上述贷款约定的还款日期过后,借款方米兰德建迅机床公司和朗润公司仅支付了部分利息,就开始违约拖欠借款本息一直不还,也未将抵押物交由海阳农商行实现抵押权。

  2018年1月17日,海阳市人民法院正式立案受理该案,并于2018年5月15日作出一审判决,裁定准予拍卖、变卖米兰德数控机床公司位于海阳市开发区的用以抵押的房屋及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以实现海阳农商行的抵押权。

  面对网络舆情,真诚回应、积极应对才能有效化解危机

  一面是法院判决认定贷款到期未还,准予拍卖贷款抵押物以实现债权人抵押权;一面是与米兰德数控机床公司相关联的三家企业不断网络实名举报,称该案为海阳农商行虚假诉讼,实际贷款已全部清偿。孰是孰非,一时扑朔迷离,但由此引发的网络舆情却在不断发酵。

  对此,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在当今互联网快速发展的时代,网络舆情作为一种社会公众的意见表达和信息互动渠道,已经成为企业、政府和社会组织不得不面对的重要议题。对于各地各部门尤其领导干部而言,“过不了互联网这一关,就过不了长期执政这一关”。如今,许多地方和部门都很重视网络舆情,然而在具体实践中,仍有极少数领导干部对网络舆情的应对处置还不够到位。或“麻痹大意”,推诿回避致使网络舆情发酵、事态扩大;或“掩耳盗铃”,实际问题不解决,一味寄希望于宣传网信部门“管控”。凡此种种,都体现出一些领导干部并非真正重视网络舆情,这样不仅会使工作陷入被动,而且容易引发更大的危机。

  领导干部如何对待网络舆情,本质上是政绩观的体现。领导干部如果心系群众,始终“把屁股端端地坐在老百姓这一边”,就不会信奉“只要捂得住,决不对外发布”等错误舆情观,也不会对网民关注的焦点问题和表达的质疑诉求等视而不见。必须看到,广大民众通过网络参与重大事项、事件的讨论,客观上有利于促进政府的科学决策。

  需要指出的是,领导干部不重视舆情,实则是对风险缺乏预见。一些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在网上集聚、发酵,看似只是一些网民的议论,但如果不加理会,则可能从线上向线下蔓延、激化,加大治理难度。事实上,很多突发事件之所以演变成重大舆情事件,是因为涉事部门领导干部缺乏足够的风险意识,没有在出现苗头时及时予以处置。

  因此,对于类似本案中三家企业实名举报所反映的问题,一味回避或推诿敷衍并非明智选择。面对网络舆情,一方面应及时发现问题、迅速做出反应,避免舆情发酵,将问题控制在初期阶段;另一方面,在面对质疑时,应当尽量公开透明,提供详细的事实和背景,展示解决问题的态度和决心。隐瞒事实、回避问题只会加剧公众的不满情绪,甚至导致更大范围的负面舆论扩散。对于确实存在的错误或问题,则应勇于承认并表示歉意,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回避责任或过度辩解反而会让危机升级,只有真诚回应和积极的解决方案才能真正化解危机。

  对于本案而言,相关部门和领导干部不妨静下心来仔细“排雷”,找出根本症结,推动问题的实质性解决。同时应加强与有关企业和公众的双向沟通,及时回应关切,展示开放的态度,这样不仅有助于减少负面舆论,还能增强公众的好感度,从而获得更多的支持与理解,并最大限度避免、降低和消除网络舆情带来的负面影响。对该案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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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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