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欧阳觅剑
2月6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就2017年“一号文件”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陆续增加对农业农村发展的投入?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唐仁健答道,怎么筹集农业农村发展的建设资金,确实是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在“十三五”时期,农业农村需要的投资很大,仅供水、道路、电力、通信,测算需要3.4万亿,而现在已经落实的、看得到的资金大约只有1/3强。要解决这个严峻的问题,首先要强调财政支农投入总量必须增加,其次要两手抓——一手抓“整合”,一手抓“撬动”。所谓“撬动”,就是用财政有限的资金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和农村。
又有记者问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问题,唐仁健答道,中央历来是持审慎态度和稳慎导向,一直提的原则性要求是“稳定和完善”,稳定在先,完善在后。但是任何制度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都有一个与时俱进的问题。基于这样一个考虑,根据各地试点的探索,今年的“一号文件”在土地制度方面也有一些推进。
资金筹集和土地制度改革是“三农”建设中的两个关键问题。前者的重点是如何“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一号文件”鼓励、支持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例如,文件提出,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支持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参与农林水利、农垦等项目建设运营,鼓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各类农业农村发展投资基金。“一号文件”也鼓励、支持农村提高土地的效率和产出。例如,文件提出,探索农村集体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允许通过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采取入股、联营等方式,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
唐仁健就指出,要让农民可以依法自愿有偿地转让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那有偿的资金从哪里来?这次中央一号文件讲了,可以多渠道筹集资金。资本总是逐利的,参与“三农”建设的利在哪里?主要是两方面,一是来自财政的各种形式的补贴(以奖代补、贴息、风险补偿等),二是来自对农村土地的经营。只有推动土地制度改革,土地的产出才有望提高。
虽然农村土地制度要改革、农村土地要提高效率与产出,但正如唐仁健所言,对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一定要持审慎的态度。而资本下乡、资金筹集是与土地改革相关联的,那么,筹集“三农”建设资金同样要采取合理、审慎的态度。
唐仁健认为,不能为推动而推动,为创新而创新,一定要用大历史观考虑问题。
为什么要用大历史观考虑问题?首先,这是为了维护农民的利益。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过程几乎是不可逆的,这就意味着,一旦他们在这个过程中利益受损,就很难弥补。土地带来的显性与隐形的收益是难以评估的,而且会随着经济发展而变化,那么,农民退出土地有可能现时得利而未来受损。其次,这是为中国经济和社会的未来留下发展的空间。通过制度改革可以提高土地的经济效益,这在短期来看是有利的,但长期来看却未必合理。“一号文件”提出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三大目标。要符合农村增绿、绿色发展的要求,农村的开发强度不宜太高。
资金筹集、资本下乡要以维护农民利益、实现绿色发展为导向,不但要合理,而且要审慎。一定要非常慎重,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稳字当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