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毅达“违规期”重要股东忙减持
金证券
上交所的公开谴责揭开了中毅达的盖子。根据上交所的披露,中毅达(600610)被查明存在三大问题,除了虚构2015年三季报财务造假和隐瞒2015年预亏信息以外,还隐瞒了公司重组已出现重大变故的信息。而《金证券》记者发现,与公司隐瞒信息同时出现的,是公司重要股东的大幅减持。
被发现三大问题
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3个月后,上交所的公开谴责揭开了中毅达的盖子。2016年11月14日,中毅达决定终止已筹划了一年多的重组。2016年11月17日,公司又公告遭到证监会立案调查。直至本周,上交所对中毅达及时任高管做出公开谴责,披露了中毅达在信披方面存在三大问题。
首先,虚构了2015年三季报收入,财务信息披露严重失实。公司在2015年三季报中将第三方已完成的工程量确认为公司三季度收入,由此虚增三季报营业收入7267万元,占三季报营业收入的99.56%(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299万元),占全年营业收入的108.19%(公司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6717万元)。公司在年报中以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全部冲销三季报确认的营业收入,导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7447万元。
其次,隐瞒了业绩预亏信息。中毅达于2016年1月22日即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通报,2015年度预亏776.53万元,但迟至2016年1月30日(非交易日)方予以披露。公司在1月15日、21日、23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均称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事项。
还有,隐瞒了重组事宜的重大变故。2016年4月15日,中毅达重组交易对方吉安市万源泰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公司,其所持标的资产的股权被司法冻结,并商议解除司法冻结事宜。然而,公司在知悉前述事项后,未及时披露重组标的资产股权被司法冻结的信息,并直至2016年4月26日才予以披露,且仍未提示该冻结事项可能导致重组失败的风险。
基于此,凡是在2016年11月16日收盘时持有中毅达股票的受损投资人,欢迎将姓名、电话、交易记录发送邮件至jzqsp2016@126.com的邮箱,或拨打025-84686587、84686577的电话参与由《金证券》“易索赔”频道组织的索赔。
违规与重要股东减持相伴
《金证券》记者在调查中发现,中毅达的违规行为,与公司重要股东减持的节奏颇为合拍。
在公司隐瞒业绩预亏信息期间,时为公司第一大股东的西藏一乙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1日通过大宗交易减持550万股,于1月22日、1月27日、1月28日又各减持1000万股,期间累计减持3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1%。公司另一重要股东西藏钱锋则在2016年1月18日、1月22日各减持了1000万股,在2016年1月25日减持了800万股,在1月28日减持了320万股,累计减持31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1%。
从2016年4月16日至4月26日,中毅达知晓重组标的股权被司法冻结一事后的七个交易日内,中毅达的股价累计下跌了13.45%,七个交易日换手率达到67.80%,日均换手率超过9.5%。而同一时期内,上证指数下跌幅度仅为3.68%。
记者注意到,截至发稿时,中毅达尚未将上交所的公开谴责信息予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