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家上市公司因涉证券虚假陈述被诉,投资者维权浪潮持续高涨

2025年07月23日 01:25:10  来源:中网资讯财经
 

  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规、虚假陈述等问题被投资者起诉的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根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的《广东法院证券虚假陈述侵权案件审判白皮书(2022-2024年)》,截至2024年7月,被诉的上市公司已达111家,其中制造业占64家,信息技术行业17家,建筑行业7家。这一数字反映出我国资本市场在信息披露透明度和投资者权益保护方面仍面临严峻挑战。

  从具体案例来看,许多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年报虚增、误导性陈述等行为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并最终作出行政处罚。例如,普利制药因涉嫌重大证券虚假陈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通过虚构利润近七个亿,占2021年和2022年披露利润总额的70%,可能触及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强制退市情形。此外,摩登大道公司因诱多型虚假陈述被投资者起诉,法院一审判决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这些案件不仅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构成了威胁。

  值得注意的是,投资者维权意识的提升使得索赔规模不断扩大。以乐视网为例,因虚假陈述被2000多位股民索赔20.4亿元,贾跃亭不仅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还因长期财务造假被认定为主谋。尽管乐视网已退市多年,负债累累,但法院仍判决其赔偿,显示出司法系统对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决心。然而,实际赔付到位仍面临诸多难题,尤其是贾跃亭在国外,资产可能已被转移,导致执行难度加大。

  与此同时,证券支持诉讼机制的引入也为投资者提供了更便捷的维权渠道。2016年,投资者服务中心首次受理证券支持诉讼,降低了股民维权成本。2024年,中国证券集体诉讼和解第一案——泽达易盛案中,7195名投资者最终获得2.8亿余元的全额赔偿,人均获赔3.89万元。这一案例不仅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实质性保障,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在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也面临诸多挑战。例如,如何确定虚假陈述的实施日与揭露日、如何计算投资损失、如何排除系统风险等因素,均需专业判断与法律依据。此外,部分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高管主动承担投资者损失的情况仍较为少见,这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投资者维权的效果。

  为应对上述问题,我国正在探索“先期赔付”制度,即在行政处罚或司法裁判做出之前,由可能的连带责任人之一先行垫资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这一制度的引入旨在弥补当前证券民事责任制度的不足,为注册制改革提供制度保障。同时,新修订的《证券法》第95条第3款规定了“中国版的集团诉讼”,即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代表50名以上投资者提起诉讼,实行“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机制,使中小投资者能够更加便捷地获得赔偿。

  尽管如此,投资者在维权过程中仍需注意时效问题。例如,航天动力公司因虚假陈述被258名投资者起诉,标的金额达2747.04万元,诉讼时效仅剩不足七个月。而獐子岛的投资者索赔机会也仅剩一个月,符合条件的股民需尽快行动。因此,投资者应及时关注相关案件进展,积极联系专业律师,准备相关材料,以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随着监管力度的加大和投资者维权意识的提升,证券虚假陈述案件的数量和金额将持续增长。未来,如何在保障投资者权益的同时,推动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将成为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课题。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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