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了解到,11月30日消息,近日,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对金瓜子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瓜子二手车)颁发行政处罚决定书,因后者在广告宣传中使用的“创办一年、成交量就已遥遥领先”宣传语缺乏事实依据,与实际情况不符,工商局责令瓜子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以罚款1250万元。
工商经过调查后的结论是,北京市旧机动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442878辆车;北京人人车旧机动车经纪有限公司2015年8月1日至2016年7月31日的成交量为92375辆车,两者的二手车成交数量均超过瓜子二手车的成交数量。
对此,瓜子二手车刚刚向新浪财经回复称,对该决定的定性存有异议。为此,公司已根据法律程序申请行政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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