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记者了解,其实从各地经验来看,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一年来,在全国各地已有地方开展了初步尝试。
以浙江丽水为例,当地已确权登记农村宅基地42.32万宗,约有16.2万宗农村宅基地处于闲置或半闲置状态,约占宅基地总数的1/3,闲置宅基地面积约4.5万亩,宅基地闲置情况严重。在开展了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后,丽水通过“三权分置”,全市已经办理“宅基地及房屋使用权”证书27本,办理抵押登记9宗,贷款金额220万元。相关农户可从使用权流转中获得租金、股息、红利等多项收入。
而此前一些地区曾推出单纯的宅基地退出试点,效果并不理想。2016年6月,安徽省发布《关于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给予货币补偿。
有安徽土地研究人士告诉记者,这一套交易和补偿机制,实施效果不甚理想。对于进城购房农民而言,由于宅基地入市预期可能性和远高于补偿价格的潜在价格,使得退还和交易宅基地的积极性不高。而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宅基地潜在受让人而言,一方面拥有受让资格的农户不多,另一方面传统的宅基地申请过程并不需要花钱。没有外部资本的引入,转让两端的积极性缺乏,使得宅基地在同一集体组织内部的流转很难。
因此,宅基地“三权分置”,让农民可以在保有所有权和资格权的条件下流转使用权,将宅基地用作支持乡村民宿、养老休闲、文化教育等产业的模式,成为一些试点先行地区的主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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