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各地经验来看,宅基地“三权分置”试点一年来,在全国各地已有地方开展了初步尝试。相关农户可从使用权流转中获得租金、股息、红利等多项收入。
“三块地”改革进入倒计时,作为其中最受关注的一部分,宅基地如何放开?
注意到,11月以来,江西鹰潭、浙江温州、丽水等多地,开始总结宅基地改革试点经验,利用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改革试点,在不违背中央“城市居民不得购买宅基地”的底线下,进行了多种尝试。
不断放松与不变底线
一直以来,宅基地相关改革,被认为是在“三块地”改革中,相对最为滞后一部分。
21世纪经济报道注意到,近年来,中央及各级主管部门对宅基地的政策放松力度,正在不断加大。
2016年,原国土部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的实施意见》,提出要结合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的要求,允许进城落户人员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
2017年底,原国土部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又提出,允许深度贫困地区可以探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
2018年1月,原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在2018年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11月19日,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总结推广第二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阶段性成果的通知》则在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基础上再次强调,要鼓励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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