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19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因“吃馒头噎死”引发的保险理赔纠纷案件进行了调解。最终,保险公司与家属达成和解,由保险公司再支付潘先生家人2.8万余元保险金,共计支付约半数理赔金。
事情发生在48岁的潘先生家中,他与母亲正在吃馒头时突然倒地,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证明上写的是“猝死”,但家人坚称他是因吃馒头噎死的。他们认为,这属于意外伤害险的赔付范围,于是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然而,保险公司以家属未及时报案、证据不足为由拒绝了全额理赔请求。
在多次沟通无果后,潘先生的家人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法院介入后,经过两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同意支付部分保险金,共计2.8万余元,而家属也接受了这一结果。
法官在调解过程中提醒,猝死并不一定意味着意外险免赔,关键在于致死原因是否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赔付范围。因此,被保险人家属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核查致死的最直接原因。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履行免责条款的提示和说明义务,确保消费者在购买保险产品时能够充分了解相关条款,避免权益受损。
此外,法官还强调,购买保险时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关于免责条款的部分,以保障自身权益。对于类似“吃馒头噎死”这类看似简单却可能引发法律争议的事件,公众应提高警惕,注意饮食安全,避免因一时疏忽而酿成大祸。
这起案件不仅是一次保险理赔的较量,更是一次对公众法律意识和保险常识的提醒。在现代社会,保险已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如何正确使用保险、维护自身权益,已成为每个人都需要掌握的基本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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