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刑满释放后去洗浴中心0元购被抓,以“免费”为名,行消费之实

2025年07月18日 17:05:25  来源:综合
 

  近日,江苏、河南、安徽等地接连发生刑满释放人员在洗浴中心恶意消费、拒绝付款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些男子不仅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以“免费”为名,行消费之实,最终被警方依法拘留或判刑。

  2024年11月,南京一名刚出狱的男子刘某在一家洗浴中心消费了包括按摩、搓澡、自助餐等在内的多项服务,共计2273元。结账时,他以“没钱”为由拒绝支付,甚至情绪激动地与店员发生争执。警方调查后发现,刘某此前曾多次因寻衅滋事、盗窃等罪名被判刑,此次是其第11次犯盗窃罪、6次犯寻衅滋事罪。面对警方的询问,刘某仍大言不惭,称每次消费仅几百元,认为洗浴中心不会追究。

  类似事件在河南禹州也屡见不鲜。2024年6月,禹州市公安局颍川中心派出所接到某洗浴中心报警,称一名男子在店内疯狂消费,共计3320余元,且拒绝付款。经调查,该男子吕某此前曾因寻衅滋事被拘留,出狱后仍不思悔改,再次进入洗浴中心“洗脚”。警方表示,此类行为不仅扰乱了正常经营秩序,也严重破坏了社会风气。

  而在安徽,一名叫朱恩的男子在刑满释放后,曾到贵阳一家桑拿中心消费1600多元,结账时无力支付,竟主动提出愿意在桑拿中心打工还债。最终,在民警的调解下,桑拿中心同意让朱恩留下工作,每月扣除工资抵扣欠款。这一案例虽未涉及警方直接介入,但也反映出部分刑满释放人员在心理和行为上的扭曲。

  值得注意的是,这类行为并非个例。早在2013年,江苏扬中就曾发生一名刑满释放男子冒充警察,在洗浴场所免费消费一个月的事件,最终因工作人员的警惕而被识破。此外,2018年,齐齐哈尔一名刑满释放男子在洗浴中心过夜后手机被盗,警方调查发现其涉嫌6起手机盗窃案。这些案件表明,刑满释放人员若不加以教育和监管,极易再次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针对此类现象,多地警方已加大整治力度。例如,2025年7月,某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一名刑满释放男子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其在洗浴中心多次恶意消费、拒绝付款的行为已构成犯罪。警方提醒,洗浴中心等场所应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警惕,及时发现并上报可疑人员,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刑满释放人员的再社会化问题不容忽视。他们需要更多的心理疏导和社会支持,才能真正回归正常生活。同时,社会各界也应加强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避免重蹈覆辙。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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