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以袭击国家电视台是邪恶战争罪行,联合国专家警告称此类行为“野蛮之极”

2025年06月17日 11:54:38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2025年6月17日,伊朗外交部及伊斯兰革命卫队对以色列袭击伊朗国家电视台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称其为“邪恶的战争罪行”。此次袭击发生在6月16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广播电视台大楼遭到以军打击,导致直播中断,演播室内传出爆炸声并升起浓烟。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巴加埃在社交媒体上发文,呼吁国际社会追究以色列对媒体的袭击责任。

  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也对此次袭击表示强烈不满,称其为“不人道、犯罪和恐怖主义行径”。伊朗国家电视台台长佩曼·杰贝利表示,没有任何理由对伊朗媒体机构或其设施进行打击,袭击媒体是“不合理的”。这一表态不仅反映了伊朗政府对此次袭击的愤怒,也表明其对以军战略目标的明确指责。

  以色列方面则声称,袭击是基于情报打击了一个具有军事用途的通信中心。以色列国防部长卡茨证实了以军对伊朗国家电视台的袭击,并表示是以色列国防军根据情报打击了一个具有军事用途的通信中心。然而,伊朗方面则认为,此次袭击是对国家媒体的蓄意打击,属于“无差别军事行动”,并构成战争罪。

  袭击发生时,电视台正在进行直播,一名女性新闻播报员正猛烈抨击以色列,爆炸发生后,直播画面显示,从电视台演播室内传出爆炸巨响并升起浓烟。这一场景不仅揭示了袭击的突然性,也凸显了以军对伊朗媒体设施的精准打击能力。

  伊朗国家电视台在袭击后迅速恢复直播,但初步估计,多名电视台员工在此次袭击中受伤。台长在事发后发表声明,称电视台遭到以军的“残忍袭击”表明,“以方已将国家媒体作为其战略打击的目标”。这一表态不仅表达了对袭击的愤怒,也表明伊朗政府对以军战略意图的明确回应。

  联合国方面也对此次袭击表示关切。伊朗常驻联合国代表伊拉瓦尼16日在媒体吹风会上,谴责以色列对伊朗的大规模军事打击属于“恐怖主义和犯罪性质的侵略行为”,并警告此举不仅严重违反《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也对地区和平构成巨大威胁。她强调,以方行动是“无差别军事行动”,构成战争罪。

  伊朗方面表示,其反击符合《联合国宪章》自卫权规定,属“防御性、有针对性和比例性”。伊朗外交部发言人埃斯梅尔·巴凯伊(Esmaeil Baqaei)说,以色列在新闻转播期间攻击IRIB是“邪恶行为”,而且属于“战争罪”。这一表态表明,伊朗政府不仅在谴责以军的袭击行为,也在试图通过国际法框架争取道义支持。

  此次袭击不仅对伊朗国家电视台造成直接破坏,也对伊朗的国际形象和舆论战能力构成挑战。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发言人阿里·穆罕默德·纳伊尼表示,这是伊朗伊斯兰革命卫队对以色列发起的“真实承诺-3”行动的第九轮打击,将“不间断”地持续至17日黎明。这表明伊朗政府已将此次袭击视为新一轮军事行动的一部分,可能引发更广泛的地区冲突。

  从历史经验来看,国家媒体在战争和冲突中往往成为各方争夺的焦点。例如,阿富汗国家电视台曾遭“伊斯兰国”武装人员袭击,造成包括袭击者在内至少10人死亡、24人受伤。而美国在伊拉克战争期间也曾对伊拉克国家电视台和广播电台进行轰炸,以压制其舆论宣传能力。这些案例表明,国家媒体不仅是信息传播的工具,更是国家主权和舆论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次袭击事件也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联合国专家警告称,此类行为“野蛮之极”,不仅应促使人们一再表示愤慨,还应促使人们采取坚决行动追究责任,以防止此类恐怖事件再次发生。这表明,国际社会对以军袭击伊朗国家电视台的行为持高度警惕态度,并可能采取进一步的制裁或外交措施。

  此次以色列袭击伊朗国家电视台的行为,不仅引发了伊朗政府的强烈谴责,也引发了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伊朗方面将其视为“邪恶战争罪行”,并誓言将采取一切必要措施进行反击。而以色列则以“军事打击”为由,试图通过情报行动证明其行为的正当性。这场冲突不仅涉及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也牵涉到国际法、舆论战和地缘政治等多个层面。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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