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回应踢人被调岗班主任仍任职,学校方面存在“形式主义”处理问题

2025年06月17日 11:45:18  来源:综合
 

  2024年9月12日,鞍山市铁西区实验学校一名初一学生因在课堂上未能回答问题,被班主任董某要求站在教室后排。然而,随后监控视频显示,董某不仅未给予适当指导,反而对这名学生实施了拳打脚踢,导致其腰部受伤,经诊断为创伤性腰椎病。事件曝光后,家长侯女士向警方报案,并向当地教育局反映情况,但董某仅被处以“记过”处分,并被调离原单位。然而,令人震惊的是,董某并未被真正停职,仍在原班级继续担任班主任,甚至在班级微信群中多次要求家长举报侯女士发布的视频内容,称“领导拜托大家帮助投诉非法信息”。

  教育局在回应中表示,董某已被调离岗位,但原班级的家长考虑到孩子的学业问题,申请要求其继续担任班主任。这一做法引发了广泛争议。一方面,家长认为,班主任作为班级管理的核心人物,其专业能力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环境,董某在调离后仍继续授课,显然不符合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有家长认为,董某的调岗并未完全执行,学校方面存在“形式主义”处理问题。

  据侯女士透露,她在2024年10月9日曾从学校一名袁姓副校长处得知,教育局已下发处罚通知,但并未收到书面材料。直到2024年11月26日,她才收到《鞍山市公安局铁西公安分局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该决定并未对董某的行为进行实质性处理,反而让家长感到难以接受。随后,侯女士向教育局申请行政复议,最终撤销了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要求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尽管董某被行政拘留10天,但他选择申请行政复议并提起行政诉讼,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教育局在回应中表示,董某已被调离岗位,但原班级的家长申请要求其继续担任班主任。这一做法引发了广泛争议。一方面,家长认为,班主任作为班级管理的核心人物,其专业能力直接影响学生的成长环境,董某在调离后仍继续授课,显然不符合教育管理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有家长认为,董某的调岗并未完全执行,学校方面存在“形式主义”处理问题。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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