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后 散步认识的干女儿争房产,“干亲”关系在法律上存在模糊性

2025年06月16日 18:34:52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2025年5月,一起因老人去世后房产继承引发的纠纷案件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审理完毕。案件中,一位自称是老人“干女儿”的邻居沈女士,以“长期赡养”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许老太太留下的价值300万元的房产。然而,法院最终驳回了她的诉求,认定她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与许老太太之间存在合法的扶养关系,因此不具备继承权。

  许老太太于2015年去世,生前无子女、配偶及父母,其房产由侄子徐先生长期居住使用。徐先生在庭审中提供了多位证人证言,证明其在老人生前尽到了赡养义务,因此依法应继承房产。而沈女士则声称自己与许老太太相识于2010年,两人在小区散步时相识,逐渐发展为“干母女”的关系,并称自己在老人生前多次给予照顾,包括买水果、剪指甲、烧菜等,认为自己应享有继承权。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重点审查了沈女士与许老太太之间的关系是否符合法定继承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而沈女士与许老太太并无血缘关系,也未签订正式的赡养协议或遗嘱,因此法院认定其不具备继承权。此外,法院还指出,沈女士在诉讼中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在老人生前长期、稳定地履行了赡养义务,因此不支持其继承请求。

  案件的判决结果也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许多网友表示支持法院的判决,认为遗产继承应以法律为准绳,而非仅凭情感或邻里关系。也有网友建议,如果邻里之间确实存在长期的照顾关系,应在居委等有效证人的见证下签署相关协议,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此外,也有法律专家指出,本案反映出当前社会中“干亲”关系在法律上的模糊性,建议在建立类似关系时,应提前明确权利义务,避免因法律空白而引发争议。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还特别指定民政部门为遗产管理人,以确保遗产的顺利分配和执行。根据法院的判决,徐先生将继承许老太太的房产,但需支付30万元的折价款至指定账户,等待许老太太的弟弟或其继承人前来领取。这一处理方式既保障了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因遗产纠纷导致的执行困难。

  本案的判决也提醒公众,遗产规划应尽早进行。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房产继承问题日益突出,许多老人在去世后,因缺乏明确的遗嘱或继承安排,导致家庭成员之间产生矛盾。专家建议,老年人应尽早制定合法有效的遗嘱,明确财产分配方案,以减少日后可能出现的纠纷。同时,家庭成员之间也应加强沟通,建立清晰的财产关系,避免因误解或信息不对称而引发矛盾。

  老人去世后,散步认识的“干女儿”争夺房产的案件,不仅是一起法律纠纷,更是一次对家庭关系、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的深刻反思。法院的判决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也为公众提供了宝贵的警示:在处理家庭关系时,应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避免因情感因素而忽视法律底线。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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