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发现自己被拍进热播剧还有台词:维港游客秒变“剧中人” 2秒镜头掀起肖像权波澜

2025年04月21日 07:55:05  来源:综合
 

  2025年4月19日,一则“深圳女生意外现身热播剧”的帖子引发网络热议。当事人思思(化名)在社交媒体披露,自己与朋友去年在中国香港维多利亚港游玩的画面,竟未经告知被剪辑进某热播剧,甚至被配上一句台词。这一“奇幻经历”不仅成为社交平台焦点,更掀起关于肖像权与影视素材使用的广泛讨论。

  据思思回忆,去年某日下午,她与朋友在维港摩天轮附近拍照时,因大风天气匆匆结束行程,全程未察觉被拍摄。直至今年4月,朋友母亲观剧时发现剧中某角色侧脸与思思高度相似,经截图比对后,她才确认画面中正是自己和友人。剧中镜头时长不足2秒,但人物形象清晰,且背景台词与画面情境高度契合。

  尽管剧集制作方未事先征得同意,思思却表现出宽容态度。她在受访时表示:“虽然拍摄方式不够周全,但这段镜头记录了我们当时的快乐瞬间,也算一种特别的纪念。” 这一回应引发网友两极反应:部分人称赞其豁达,认为“无心插柳”成就了生活与艺术的奇妙交汇;另一部分人则担忧,若类似情况频发,普通人隐私与肖像权将面临更大风险。

  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影视作品使用他人肖像需事先获得明确授权,即便镜头为公共场所抓拍,若人物可被清晰识别且未做模糊处理,仍可能构成侵权。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分析称:“此事件中,剧组若未与当事人签订协议,其行为已涉嫌侵犯肖像权,思思有权要求赔偿或公开道歉。” 但截至目前,剧方尚未就此事作出公开回应。

  值得关注的是,此类“路人入镜”事件并非孤例。近年来,多部影视剧因使用街头实景拍摄引发争议。2024年,上海一男子发现自己在南京路步行街的镜头被用于某悬疑剧凶案现场,最终通过诉讼获赔精神损失费。业内人士透露,部分剧组为追求真实感,常采用“隐蔽拍摄”手法,但后期剪辑时往往忽视对无关路人的面部处理,留下法律隐患。

  网友对此展开激烈辩论。支持剧组的一方认为,“公共场所拍摄本就存在入镜风险,过度限制会扼杀创作自由”;反对者则强调,“艺术创作不能凌驾于个人权利之上,哪怕只有一秒镜头,也应尊重被拍者意愿”。社交媒体平台上,“#你愿意莫名成为剧中人吗#”话题阅读量已突破3亿,折射出公众对隐私边界的不同认知。

  从行业角度看,此次事件为影视制作敲响警钟。中国广播电视协会某专家建议,剧组在采用实景素材时,应建立更严格的审核机制:或通过技术手段模糊路人面部,或在拍摄区域提前公告,告知路人可能入镜的风险。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完善法规,明确公共场所肖像使用的“合理范围”,平衡创作自由与公民权益。

  思思的“奇幻出镜”看似偶然,却暴露出数字时代个体形象被技术“捕获”与传播的普遍困境。当日常生活与虚拟作品的界限日益模糊,如何在艺术表达与权利保护间寻求平衡,将成为全社会持续探索的命题。正如思思所言:“希望我的经历能让更多人关注到这个问题——无论是被镜头记录的人,还是举起镜头的人。”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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