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拍摄于无锡马拉松比赛期间的视频引发热议。视频中,一对男女在赛道旁亲密互动,画面被网友称为“抓包”瞬间。然而,随着视频流出,拍摄者是否侵犯了被拍摄者的隐私权和肖像权成为争议焦点。对此,江苏同大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小亮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拍摄者的行为可能并不构成侵权,但这一结论需要结合具体事实进一步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的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然而,民法典也明确了例外情形,如为新闻报道、公共利益等合理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可以不经同意。在此次事件中,拍摄者是否属于合理使用范围成为关键问题。李小亮律师指出,如果拍摄行为仅限于记录公共场合的真实情景,并未对被拍摄者造成名誉损害或恶意传播,则可能不构成侵权。
然而,也有律师提醒,即便是在公共场合拍摄视频,仍需注意隐私权的保护。例如,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规定,权利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因此,若拍摄内容涉及个人隐私或未经同意公开传播,则可能构成侵权。此外,李小亮律师还提到,拍摄者在传播视频时应避免恶意剪辑或加工,以免引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值得注意的是,拍摄者本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其初衷是记录比赛过程,并未意识到视频会引发如此大的关注。他表示,自己并未受到任何威胁或经济交易的干扰,也无意卷入此次风波。这一表态表明,拍摄者可能并非出于恶意传播的目的,而是无意间记录了这一瞬间。
与此同时,部分网友对拍摄者的行为表示支持,认为其记录生活的行为无可厚非。但也有声音指出,即便是在公共场合拍摄视频,也应尊重被拍摄者的隐私权和肖像权。例如,在景区拍摄风景时,若无意中拍到游客,是否构成侵权也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在此次事件中,被拍摄者一方的态度尚未明确。目前,双方是否达成和解或采取进一步行动尚不得而知。若被拍摄者选择提起诉讼,法院将综合考量拍摄行为是否符合合理使用原则以及是否存在恶意传播等因素。
无锡马拉松“亲密事件”拍摄者是否构成侵权仍需进一步观察。这一事件不仅反映了公众对隐私权和肖像权的关注,也提醒了社会公众在拍摄和传播视频时需谨慎行事。无论是在公共场合还是私人空间,尊重他人权利始终是法律的基本要求。未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和技术手段的发展,如何平衡记录生活与保护隐私之间的关系将成为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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