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两嫖客涉嫌强奸幼女受审,法律严惩性侵未成年人犯罪

2025年02月18日 15:05:32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2025年2月17日,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两名嫖客涉嫌强奸幼女的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检方指控,两名嫖客严某和陈某在明知其嫖娼对象可能未满14周岁的情况下,仍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性自主权。

  据检方指控,2023年1月至2024年1月期间,魏某团伙通过非法拘禁、暴力、侮辱等手段,强迫陈某慧在九江市多家酒店卖淫。魏某团伙通过社交软件招揽嫖客,并安排陈某慧与嫖客发生性关系,嫖客支付400元至2000元不等的嫖资。严某和陈某明知陈某慧未满14周岁,仍与其发生性关系,严重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

  庭审过程中,检方指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于陈某慧未满14周岁,法律推定其无法有效同意性行为,因此与任何幼女发生的性关系均构成强奸罪。检方认为,严某和陈某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和性自主权,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严某和陈某在庭审中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并声称自己当时并未意识到陈某慧未满14周岁。然而,法院认为,作为成年人,他们应当具备基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判断,对未成年人的保护义务不应被忽视。

  庭审结束后,浔阳区人民法院将择期宣判。法院表示,将依法从严惩处此类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此案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许多网友表示,这类犯罪行为不仅令人发指,更是对社会道德底线的严重挑战。有网友呼吁,法律应进一步完善,加大对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打击力度,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专家指出,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的增强,类似案件的曝光率逐渐增加。然而,法律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一些争议。例如,如何界定“幼女”的年龄标准、如何处理嫖宿幼女罪与强奸罪的关系等问题,都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此次案件的审理不仅是一次对犯罪行为的惩处,更是对社会的一次警示。法院表示,将通过此案进一步加强公众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意识,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为未成年人撑起一片更加安全的天空。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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