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丧夫丧子要求移植冷冻胚胎被拒,法院终判支持其诉求

2025年02月12日 14:07:07  来源:中网资讯综合
 

  近日,一起因丧偶和丧子引发的冷冻胚胎移植纠纷案件在法院尘埃落定。40多岁的张女士在丈夫和独子相继去世后,向医院提出继续实施冷冻胚胎移植的请求,但遭到医院的拒绝。然而,法院最终判决支持张女士的诉求,要求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为其实施胚胎移植手术。

  张女士与丈夫吴先生于2015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人工辅助生殖技术成功培育了多个胚胎,并于2016年将这些胚胎冷冻保存。然而,不幸的是,吴先生在2018年因病去世,随后张女士唯一的儿子也在交通事故中丧生。面对失去亲人的巨大悲痛,张女士决定继续完成丈夫未竟的心愿,即通过胚胎移植生育后代。她认为,丈夫生前已明确表示希望延续血脉,而她作为丧偶妇女,有权继续完成这一愿望。

  然而,医院方面却以“保护后代原则”和“知情同意原则”为由,拒绝为张女士实施胚胎移植手术。医院认为,根据《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禁止为单身女性实施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而张女士在丈夫去世后已属于单身状态。此外,医院还指出,胚胎移植手术需夫妻双方共同签署知情同意书,而吴先生已去世,无法完成相关手续。

  面对医院的拒绝,张女士将医院告上法庭。她主张,自己与丈夫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签署了《配子、受精卵、胚胎处理知情同意书》,明确表示了共同生育子女的意愿。因此,丈夫去世后,她有权继续完成胚胎移植手术,以延续血脉。张女士还强调,她的行为符合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且不违反现行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此案时,重点考察了医疗服务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胚胎移植手术的法律依据。法官指出,虽然《人类辅助生殖技术规范》对单身女性实施辅助生殖技术有所限制,但丧偶妇女的情况与普通单身女性存在本质区别。丧偶妇女在婚姻存续期间已经完成了生育子女的意愿表达,并且丈夫生前明确表示希望延续血脉。因此,法院认为张女士有权继续完成胚胎移植手术。

  最终,法院判决医院继续履行医疗服务合同,为张女士实施胚胎移植手术。这一判决不仅体现了对丧偶妇女合法权益的保护,也反映了社会对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伦理问题的深入思考。法官表示,本案的判决既尊重了丈夫生前的意愿,也保障了张女士作为丧偶妇女的基本权利。

  张女士的律师表示,这一判决为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义。她指出,随着社会对辅助生殖技术的普及和法律规定的不断完善,法院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应更加注重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伦理道德和社会公序良俗。

  此案件的判决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许多网友表示,法院的判决体现了对生命延续和家庭情感的尊重,同时也呼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以更好地保障丧偶妇女的生育权利。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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