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步森林绿道,享受树荫的清凉;听着潺潺的流水声和欢快的鸟叫声,远离城市喧嚣;新科状元“奉旨”游园,零距离体验传统文化……这份独属于东莞观音山的“静谧”及浓厚的文化氛围,给炎炎夏日带来一份清凉的同时,也在彰显着县域旅游的高性价比。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位于东莞市樟木头镇,其拥有东莞市内面积最大、最完整的原始次生林,森林覆盖率高达92%以上,空气中负氧离子含量极高,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公园内有包括金茶花在内的近百种国家珍稀动植物,具有重要生态价值。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凭借得天独厚的生态资源,运用独特的文化驱动,以系列盛世活动为抓手,真正把生态文化资源转化成旅游产品,促进旅游转型升级、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成为森林生态旅游产业的全国样本。
然而,就在这个被称为东莞“城市之肺”和“森林绿岛”的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里,却借着“西气东输工程”是国家重点工程,无人敢阻碍工程施工为由,肆意更改工程的施工路线,由原规划的输气管道路线是沿观音山公园外侧通过公园,不在公园的范围内进行任何穿越施工,改为输气管道将通过打通隧道的方式穿越公园核心区。若按照修改后路线,工程将以大开挖的方式将石油管道浅埋通过公园,这不仅需砍伐大量林木,破坏生态环境,带来大量地质及次生性质灾害,也可能带来其他难以与预料的后果。因此,观音山公园明确提出反对这份未与公园商量,未经科学论证和环境评估,同时也严重违反了国家森林保护法的施工方案,并致函西气东输二线广深支干线粤桂项目分部要求重新论证,尊重观音山保护森林的诉求,保护生态环境。
西气东输工程施工现场
由于西气东输工程路线更改方案对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造成不良影响,广东省林业局以及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曾发函工程施工方,要求施工方要与观音山公园方沟通协商,要征得观音山公园方的同意。然而,观音山公园方并未等来施工方的友好协商沟通,却等来了“2.15暴力施工”事件。
广东省林业局、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园管理办公室的回函
“暴力施工”虽然过去了12年,西气东输工程也已施工完毕,但是这事件对观音山公园的伤害却永远无法抚平,观音山公园在这12年来一直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方式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4年3月26日,观音山公园开发公司通过向东莞市林业局申请公开西气东输工程占用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内林地和采伐林木的审核审批手续等相关政府信息,从而获取了东莞市林业局于2011年11月18日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颁发的东莞市(2011)采字第115号《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通过对《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的查看,发现该许可证多处有空白,应当予以撤销。
《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
首先,案涉林种为公益林,东莞市林业局无权颁发该《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第九条根据公益林、商品林分类经营管理的不同要求,公益林采伐限额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商品林采伐限额直接分解下达到各编限单位。第十三条商品林林木采伐许可证,按照以下规定权限核发:(二)省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设区的市属国有林业企业事业单位、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采伐林木,由省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核发;公益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核发,按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观音山森林公园是国家级森林公园,公园范围内的林种属于公益林,公益林林木的采伐许可证的核发,按国家或省级有关规定执行,东莞市林业局无权颁发。
其次,西气东输工程施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没有依法依规申请,没有征得观音山公园同意的情况下,东莞市林业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颁发该《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程序不当。《广东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申请征用、占用林地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资料:(一)国务院主管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和其他批准文件;(三)与林地的所有者或使用者签订的缴纳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协议书。根据上述规定,工程施工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要征用、占用林地的,需要获得用地指标的批文以及与林木所有者签订补偿协议等。观音山公园有限开发公司是观音山公园林地的承包经营者,在承包期内,其对林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等权利,工程施工单位需要与观音山公园开发公司签订林木补偿协议,但是,施工单位在未征得观音山公园开发公司同意,也未签订林木补偿协议,因此,东莞市林业局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颁发该《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的行为违法。
另外,观音山公园开发公司于2024年3月曾向东莞市林业局申请公开“西气东输穿越观音山公园段占用公园内林地和采伐林木的审批手续”,市林业局回复,除了找到一份《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外,并未搜索到其他任何审批手续文件,即西气东输工程占用观音山森林公园林地并未经过林业局审批,这是违法占用林地行为。
再次,东莞市林业局在该《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上面填写的内容多处不实,并且存在多处空白,许可证的内容不合法。根据《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审核发放采伐许可证时,发证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一)采伐许可证上填写的采伐内容应当符合有关采伐技术规程的规定,不得漏填、涂改项目和虚开采伐数量。东莞市林业局颁发的《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中,林权证号,采伐地址的四至,采伐强度,更新面积、更新期限等等多栏处存在空白,其中采伐地址的四至居然都是空白,那就意味着施工单位随便砍伐,想砍伐哪个地方的树木就砍伐哪个地方的树木,这显然是不允许的。因此东莞市林业局在该《广东省商品林采伐许可证》内容不合法,应该予以撤销。(文|郑亮亮)
来源链接: http://hua.newsyan.com/article/2024/8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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