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
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76分
Ø 普通本科分数线476分
2020年是我市高考改革的落地之年,实行“两依据、一参考”的招生录取模式,高考总成绩由普通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构成。我市普通本科批次仍分为A、B两个阶段,A阶段为公办本科高校及经批准在本阶段录取的高校,B阶段为民办本科高校和独立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试成绩情况,划定本市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我市普通本科批次(含A、B阶段)原则上按照招生计划数的100%划定,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76分。
Ø 27日开始填报普通本科志愿
高考总成绩(含照顾政策)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普通本科及以上批次高校志愿。具体为:7月27日9时至7月31日17时,考生填报普通本科及以上批次高校志愿(29日12时前,考生填报提前本科批次A、B阶段高校志愿;31日17时前,考生填报普通本科批次A、B阶段高校志愿)。
Ø 等级赋分后考生分数整体提高
2020年普通高考天津卷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试卷,坚决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充分发挥高考的育人功能,彰显鲜明的素质教育导向。命题契合疫情防控下教育教学实际,试卷结构与年初的适应性测试基本保持一致,考生比较适应;语文、英语命题与往年保持相对稳定;文理不分科后的首次数学学科命题以原先的文史类试卷为基础,强调文理科之间的融合,数学学科平均分有所提高。新高考改革以来,我市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扎实推进,学生的学科能力和素养不断提升,学生选其所好、学其所优,复习备考的效果较好。同时,等级性考试采取等级赋分的方式,A等第人数占比为20%、B等第人数占35%,今年总分超过700分和600分的考生人数较往年有所增加。
Ø 录取控制分数线仅是填报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招生高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根据本校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并依据考生志愿、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及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情况,择优录取。因此,录取控制分数线不是录取分数线,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必一定被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情况,建议在普通本科批次录取控制线上一定分数范围的考生(线上50分以上),积极报考提前本科和本科批次A阶段高校。根据我市相关规定,按照高考总成绩全市前30%的比例划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等特殊类型资格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为:587分,该线上考生如已通过有关高校考核合格且经公示无异议,可填报相应志愿。
Ø 积极选择专业服从调剂
今年,我市实行院校专业组的投档方式,考生的等级性考试科目要符合拟填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同时,平行志愿投档中,若考生投档后不符合所报专业的录取要求: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在专业组内进行调剂;如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会被退档,只能参加征询志愿或下一批次的录取。因此,建议考生也要根据自身实际,积极慎重选择“专业是否服从调剂”。
Ø 2020年高考及等级考各学科平均成绩
高考科目平均分:语文105.25分(去年文史类考生103.38分,理工类考生104.94分);数学110.78分(去年文史类88.61分,理工类105.83分);英语97.88分(去年文史类考生89.44分,理工类考生97.52分)。
等级考科目按照等级赋分后的平均分:物理72.85分,化学72.8分,生物学72.92分,思想政治72.93分,历史72.89分,地理73.25分(去年原始分平均分:文科综合183.43分,理科综合161.19分)。
我市2020年高考艺术类、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确定。艺术类:333分,体育类:447分。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普通高校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一定比例,结合本年度艺术类生源和计划安排情况确定的。其中,经教育部批准的艺术类本科自划线高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是根据体育专业考试合格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招生计划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的。
高考成绩(含照顾政策)在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可以在7月27日9时至7月29日12时前,分别填报艺术类、体育类本科批次高校志愿。
我市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录取工作将于8月初陆续开始。艺术类本科录取按照校考阶段自划线院校、非自划线院校和统考阶段的顺序依次进行。艺术类本科批统考阶段实行平行志愿,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院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将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照顾)达到我市艺术类文化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艺术类专业市级统考成绩合格的考生进行排序,其中,美术与设计学类、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照综合分排序,舞蹈学类及体育舞蹈专业按照市级统考专业成绩排序,投档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艺术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如下:
美术与设计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40%+专业统考成绩×2.5×60%。
戏剧与影视学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专业统考成绩×3.75。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综合分=文化总分×80%+专业统考成绩×7.5×20%。
体育类本科与艺术类本科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并实行平行志愿。计算机投档系统根据高校提交的投档比例,对高考文化总分(含政策照顾)达到我市体育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体育类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按照综合分进行排序,投档后由招生高校依据本校体育类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实施录取并安排专业。
综合分折算方法为:体育类综合分=文化总分+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
凡兼报非艺术类、体育类普通高校的考生,如未被艺术类、体育类高校录取,可参加除提前本科批次A、B阶段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的录取;已被艺术类、体育类高校录取的考生,其他高校不再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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