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法不武】
法官自身一定要公正裁判,“身正不怕影子歪”。法官也要学会用判决书实现与社会的理性对话。
近年来,法官遭遇侵害案件增多。去年湖北十堰发生四名法官血染法袍事件阴影尚未散去,如今又发生北京市昌平区马法官遇害事件。
法官遭遇侵害案件频发,暴露出法官权益保障机制的缺失。试想若法官连自身安全都无法保护,那么法官的尊严和司法的权威也将无从维系。
当前,随着改革进入攻坚期,社会利益结构深度调整,公众的维权意识空前高涨,各种社会矛盾纠纷以诉讼的形式涌入法院,基层法官身处矛盾调处的中心,常常遭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误解和指责,甚至遭遇谩骂、侮辱、恐吓和人身攻击,少数案件当事人对法官侮辱谩骂,诽谤法官名誉,对法官及其近亲属的人身、财产和住所安全进行威胁,甚至公然暴力抗法,严重影响法官正常履行职务。
司法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防线,法官往往是正义的化身。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官是法律的代言人。作为居中裁判者,法官连自身的人身安全都保护不了,那么司法权威势必要打上一个大问号。伤害法官其实也是藐视法律和戕害司法权威。当前司法改革正在深入推进中,司法改革进一步强化了法官责任,提高了对法官的职业要求,而法官权益保障的制度体系尚有待完善升级。法官权益保障也是司法权威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进一步加强法官权益保障,也应该成为当前司法改革亟待完成的一项现实课题。
切实完善法官权益保障,就必须强化法官依法履行职责的保护,细化法官自身合法权益的保障。对于公然暴力抗法、蓄意报复法官的恶性伤害事件必须依法严惩。对于藐视司法,谩骂、侮辱、恐吓法官的要依法依规惩戒;要多渠道化解法官的职业风险,允许探索为法官购买保险、设立法官职业风险基金等做法。
切实完善法官权益保障,就有必要加快组建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作为法官的“娘家人”和法官维权的专门组织。各地法院要组建专门的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作为法官的“娘家人”,为法官权益撑腰。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主要职能是统筹法官权益保障,接受法官职业权益方面的投诉,调查、审核维权事项并提出处理意见,处理法官职业权益纠纷,指导法官正确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积极争取法官合法权益的落实。法官权益保障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就是保护法官的职业权益、保障法官的人身安全、维护法官的职业尊严、推动落实法官福利待遇、指导法官管控职业风险。
当然,法官自身一定要公正裁判,“身正不怕影子歪”。法官也要学会用判决书实现与社会的理性对话,在裁判文书中要说理,把法理说透,判后要继续做好向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判后释疑和解疑释惑工作,尽量让当事人心服口服。“加强法律文书释法说理”本身就是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裁判文书不能不讲理,也不能一判了之,对当事人的困惑抱怨置之不理。
一言以蔽之,法官职业权益保障亟待强化和细化,否则就无从维系法官尊严和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