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就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
而在2015年12月15日,国家发改委已宣布进一步完善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并缓解调整成品油价格。预计新机制出台前,成品油价格将继续暂缓调整。
“无规矩,不成方圆。”成品油定价机制存在一些问题,改善理所应当。但不应把改革作为油价调整一缓再缓的借口。其实,上一轮调价窗口发改委以减轻雾霾、降低污染为由暂缓调价。与此同时,世界油价今年可谓坐上了过山车,一路跌跌撞撞,整体呈下滑趋势,油价处于下行通道,为何一再暂缓调整油价?
既然设定了机制与规则,就应当履约和践行,何以涨时跟涨,跌时暂缓?有规定却频频爽约,未免太过儿戏,也使得自身公信力荡然无存,而且在油价下行周期暂缓调整价格,已经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目前还十分有限,支付能力,消费能力与发达国家存在差距,在油价下跌的时刻,相关部门暂缓调价,当然会引发消费群体的不满。
其实反观之,成品油价格随着国际油价的涨跌而变化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去年以来,包括石油在内的资源品价格下跌,虽然给包括我们国家在内的不少国家造成了一些冲击,但也事实上降低了我们的能源成本,有利于经济的发展,特别是资本薄弱的中小企业来说是好事。
而且,中国作为能源消费和进口大国,能源价格的下跌,是我们改革能源价格机制的契机。一直以来,我们对资源品价格的话语权不大,而今恰恰是石油在内各类资源品价格的历史低点,对内有利于我们推进价格改革,对外更有利于我们提高国际定价权。
总而言之,成品油价格的调整应当跟紧国际油价的步伐,这样才是定价机制本身的一种进步。相关部门要完善定价机制,就应该直面其价格的起落,而不是面对上升利好时积极主动,在面对下跌压力时躲躲闪闪。
不过,最好的定价方法还是将商品交给市场去衡量,在经过充分的竞争之后,才能寻得真正价格。但这对于成品油价格来说,依然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