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商业报道>公司关注>消费真相>

中消协:7日退货是法定义务 鼓励15日无理由退货

来源:法制网 时间:2014-09-18 10:04:19

  本报北京9月16日讯 记者余瀛波 据中消协今天通报,消协组织发现在新消法着力加大保护的一些领域,经营者逃脱责任的问题依然较为突出。比如一些经营者拿“七日退货”做挡箭牌,对因质量问题要求退货的消费者一概以“已过七日退货期,不予退货”予以拒绝,逃避经营者应当承担的产品质量“三包”责任。对此,中消协表示,“七日无理由退货”是网购企业应当履行的最低法定义务,鼓励有关企业积极采取更高的服务标准,争取做到“十日”、“十五日”无理由退货。

作者:  责任编辑:晴天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热点图片新闻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0500440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