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文物,就没有历史!
没有文物,就没有文化!
没有文物,就没有民族!
一、民间散落知多少?
2007年前后,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鬼吹灯》和《盗墓笔记》瞬间风靡全国,十余年间多次翻拍成电视剧或电影。剧中由散落在民间的文物为引导,引出一段段离奇古怪、匪夷所思的情节。尽管那多是虚构,但它所反映的现实却是真真切切地:在我国文物的海洋中,露出水面的仅仅为冰山一角。
先来看这样一组数据:
根据国家文物局公布的资料显示,中国文物收藏数量最大的故宫博物院为180多万件,第二名中国国家博物馆为160多万件。我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2012-2016)的资料显示,我国现有可移动文物1.08亿件/套,其中有8000万件是档案,有2600万件/套是俗称的文物。因为统计单位是件/套,所以实际数量应该是6400多万件”。
以上这些通常称之为“国藏”。
而奇货和高手均在民间。
中国作为一个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历经无数朝代的变迁,最终形成了备受帝王们青睐的八大古都。以洛阳为例,历经十三个王朝,共计1500多年的建都史。洛阳的北郊,一座绵延的邙山,它背依黄河,南向洛水,风水宝地,埋葬其中的国戚、大臣不计其数!俗称:“邙岭无卧牛之地”。意即:牛欲卧,而不能。因为密密麻麻的都是贵人的长眠墓地。牛一卧,便卧在了长眠此处的达官贵人的头上。
更有甚者,由于墓穴太过密集,后逝之人无法入土,只好在深墓之上嵌入,形成了具有 “阁楼”般的墓中墓。这也催生了举世闻名的,具有现代“微创”技术之工艺,专司盗墓之用的“洛阳铲”。民间高手不计其数,慧眼视宝的能力堪比“国师”。洛阳的老门老户,在解放前,哪家的床下没有一堆价值连城的“破罐破瓦”呢?
特别是自新中国成立以来,这些古城都经历了一五、二五时期的大建设,都经历了九十年代以来的城市空间的大拓展,地下挖出古墓群不计其数,天文数字的文物重见天日。很快形成并聚集了一大批民间收藏家和文玩爱好者,文物市场也在这些古城中在规模化成长。像北京的潘家园,西安的八仙古玩市场,无不吸引着全国各地的收藏家和文玩爱好者前来淘宝。收藏文物已经由爱好演变成了一种身份、甚至职业的象征。
散落在民间的文物知多少?这些数据无法抓取!
我们只能根据由国家文物局唯一指定权威期刊——《中国观察》上的文章来推演:中国民间收藏家人数却已经高达八千万之多。既然是收藏家,那么,每为收藏家至少要有几十件藏品吧,那么,攒在这些收藏家手里的文物应该是多少呢?
算一算,真真是吓人一跳!
这是一个民族天大的好事,因为这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被收藏家给保护和传承下来了。给他们机会,让他们的这些资源在阳光下展览,让几十亿件的文物来滋养我们的子孙,来征服异族的挑战!
二、2010年的一纸公文,民间文物跃然台上
民间收藏家是一个“真人不露相”的群体。他们穷尽毕生的精力和积蓄在收藏、在研究、在保护。藏品就是他们生命价值的载体,藏品的增长和保护就是他们的生活方式,藏品的展示是他们最大的骄傲。他们都渴望有一天能够让更多的人来欣赏他们毕生的心血。
他们等啊,等……,老江湖的收藏家一等就是一辈子,新秀的收藏家一等就是十几年!
到了2010年,这一天终于来了!
1. 民营博物馆成为国家的发展战略
这是一个渐进的序列。先浏览一下我国在文物保护方面法制建设的历史。
1982年11月19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之后动静不大。在2003-2007年间,步伐较快:相继颁布多项实施条例和管理细则,内容包括:文物的认定和监管;文物保护场所的建立、陈列、修复、征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定文物管理部门的所作所为;加强对进出口文物的管理审核工作等。
以上法律法规主要针对国有博物馆,对民间收藏的规定却提及甚少。
以原国家文物局局长霁翔先为代表的一批相关之士,立志要改变民间收藏在法律体系内的尴尬地位。他们的努力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
2010年1月29日,国家文物局联合财政部、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等七部局,颁布了《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正式将民营博物馆的发展列入国家发展战略规划。
2011年,在现有法律法规条款的基础上,由国家文物局颁布并实施的《博物馆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中正式提出要发展民营博物馆,建立惠及全民的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之后,又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例如:《营业税暂行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公益事业捐赠法》《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等。涉及税收减免、投资优惠、征集藏品、资金保障、技术保障、管理保障等。
2. 民营博物馆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国家文物局公布的资料显示,自2010年起,让民营博物馆数量开始快速增长,到2018年底,已经高达1400多家,占全国博物馆总数的27%。
和国有博物馆相比,这些民营博物馆绝大多数是地域性的或专题性的,藏品多元化的极少。这不仅可以满足特定人群的观赏需要,而且也能够促进专业领域内的学术交流。对于广大文物爱好者而言,既可看国有博物馆的“百花园”,又可看民营博物馆的“菊花展”,这确实是一场中华文化的饕餮盛宴。
可是……
三、2017年的又一纸公文,民营博物馆的命运骤变
2017年,国家文物局颁布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非国有博物馆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民间收藏家成立的民营博物馆,通过公司的方式进行运作,民间收藏家作为公司的法人,须将个人的收藏品,以捐赠的方式,变成公司法人的财产。
这就意味着一旦捐赠,这些藏品的处置权和收益权已经不再属于收藏家个人,而是公司法人的财产。大家会认为:收藏家就是该公司法人,这些藏品是公司的,也就是收藏家的,没有什么问题!可是,一旦出现意外情况,比如公司法人病故或公司破产,怎么办?
该《意见》还明确规定:公司法人病故或公司破产,这些收藏品将会按照规定优先将转让给其他类似性质的博物馆,如果没有宗旨相同或近似的博物馆接受,由省文物部门负责转运到其他博物馆。注意,转运!因为是捐赠品,所以是无偿的!这就表示一旦出现意外情况,这些文物还不知会流向何处。
想必这其中的因果得失,已经足够一目了然,而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的收藏家们,想必也是花费了大量的物力和财力,恐怕也早以风华不再,寿命可及了。面对如此情形,还会有人愿意坚守初心,为了将自己毕生的藏品供人观赏,而选择去签订这份条约呢?
如果不签呢?
结束语:
文物,是历史的足迹!当足迹被掩埋,历史将…….
文物,是文明的证据!当证据被掩盖,文明将……
谨以此篇为开篇,后续我们还会推出系列文章,直击我国民营博物馆当前所面临的最大法律困境和民营博物馆未来的发展。
参考资料:
1. 冯桂淳 李宝宗.“中国观察——文物保护与利用”学术研讨会论文。关于盘活民间文物资源促进公共化服务事业健康发展问题的经济学思考
2. 《圣殿里拾来的文明》.2011年12月.文物出版社出版
3. 《谁在收藏中国》,副标题:美国猎获亚洲艺术珍宝百年记,作者[美]谢林·布里萨克/卡尔·梅耶,译者张建新/张紫微,由中信出版社于2016年8月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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