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害7个月大侄女:不想活了,警方查明其因情绪崩溃持刀行凶

2025年08月04日 06:49:19  来源:综合
 

  2025年8月1日,广东惠州一名男子冷某敏在除夕夜趁家人不备,持刀杀害了7个月大的侄女冷某霏。这一令人震惊的悲剧引发了社会广泛关注。据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陈曼报道,冷某敏的亲属表示,他与侄女之间并无明显矛盾,但警方调查发现,冷某敏长期处于情绪低落状态,最终因心理问题失控酿成惨剧。

  冷某霏的父母冷先生和贺某兰在得知女儿遇害的消息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由于大门被反锁,他们无法进入房间,直到消防员和警察破门而入。然而,当警方赶到时,冷某霏已无生命体征。据现场勘查,冷某霏的颈部被锐器切割,导致大血管破裂,最终失血过多死亡。

  冷先生表示,他与哥哥冷某敏感情并不密切,平时也未发现其有异常行为。然而,冷某敏的两次精神鉴定结果显示,他在作案时处于“重度抑郁症发作”或“恶劣心境”状态,但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这意味着,尽管冷某敏在心理上存在严重问题,但他仍需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检方认为,冷某敏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绑架罪。根据起诉书,冷某敏在年夜饭后趁房间内只有父母和侄女时,从随身携带的小包中拿出刀具行凶。由于侄女挣扎哭闹,被母亲贺某兰发现,冷某敏随即划伤母亲双手,并将她推出房外反锁房门。随后,冷某敏还挟持父亲冷某建到阳台,直到警方成功控制其情绪并解救出人质。

  对于此次案件,冷先生表示,他希望法院能够查明真相,还女儿一个公道。目前,案件将于8月6日上午在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从法律角度来看,虽然冷某敏在作案时处于发病期,但其完全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这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7条,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造成危害结果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减轻处罚。

  从社会角度来看,这起案件再次引发了公众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近年来,类似因情绪失控导致的恶性事件屡见不鲜,反映出部分人对心理健康的忽视。专家指出,心理健康问题不容忽视,尤其是对于长期处于高压环境中的个体,及时寻求专业帮助至关重要。

  此外,这起案件也暴露出家庭沟通和情感支持的重要性。冷某敏在案发前曾多次表达出“不想活了”的想法,但家人并未给予足够重视。如果家庭成员能够及时察觉并提供帮助,或许悲剧就不会发生。

  从警方的角度来看,此次案件的侦破过程也体现了警方的高效协作。冷某敏在案发后试图逃离现场,但警方通过技术手段迅速锁定其行踪,并在短时间内将其抓获。这一过程不仅展现了警方的专业能力,也体现了现代科技在打击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从媒体报道的角度来看,这起案件的报道方式也值得借鉴。大河报·豫视频在报道中不仅详细描述了事件经过,还引用了当事人的陈述和专家观点,使读者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这种报道方式有助于增强公众对事件的理解和共鸣,同时也为类似事件的预防提供了参考。

  综上所述,冷某敏杀害7个月大侄女的案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它不仅涉及法律、心理、家庭等多个层面的问题,也为社会敲响了警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心理健康问题的关注,同时家庭成员之间也应加强沟通,避免类似悲剧的发生。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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