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实施封闭式管理

2020年02月05日 09:50:47  来源:人民日报微博
 

  2月4日,江西景德镇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发布通告(第3号)称,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景德镇市指挥部决定实施加强防控10条措施。

  这10条措施包括:

  一、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含开放式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二、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到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县级及以上医院)就诊,并第一时间向住所地村(社区)报告。出现疑似病例的,对所在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出现确诊病例的,对上述区域实行封锁。

  三、 近14天从疫情重点地区尤其是湖北省、鄱阳县的返景人员,必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的村(社区)报告,主动落实居家隔离措施,村(社区)积极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追究法律责任。

  四、落实出租房主体责任。出租房主必须详细登记承租人员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来自何地、租住时间等信息,每日报告房屋所在地村(社区),配合做好疫情排查、承租人员的管控等工作。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出租主体的责任。

  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禁止一切形式的集体聚餐。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依法依纪处理。

  七、所有人员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严重地区人员返景。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各级各类学校春季学期2月17日前不得开学,所有学生不得提前返校。

  九、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利用各种形式,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广泛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形成全民防控良好氛围,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防控规定,主动参与防控工作。

  通告还称,请景德镇全市人民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对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人民日报记者王丹)

(责编:东 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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