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小鹏
12月27日,国家网信办发布《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指出,网络违法犯罪破坏社会安全,网络欺诈、黑客攻击、侵犯知识产权、滥用个人信息等不法行为大量存在,严重损害国家、企业和个人利益,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互联网革命使中国人第一次有机会站在前沿,这是历史赋予中国的一次机遇,但如果互联网上的黑灰产业始终无法得到根治,如果诚信和安全无法成为网络空间的常态,这样的机会并不能被中国人真正掌握,反而会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
目前,网络犯罪呈产业化、产品化、公开化“三化”之势,据不完全统计,网络黑灰产业从业人员超50万,产值过千亿元。今年11月,浙江绍兴警方与电商企业阿里巴巴联手破获“8.14”盗号专案动用了20余省共数万名警力,是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个人信息安全案件,现场缴获的700万张手机黑卡堆起来像一座小山,由于卡实在太多,犯罪分子还打算把它熔化用来提炼黄金。网络犯罪产业化运作之猖獗,触目惊心。
黑灰产业链还有低门槛、低年龄和低智商“三低”特点,这与公众认识完全相反。例如,徐玉玉案中的那位入侵高考报名系统的是一个只有初二文化程度的19岁年轻人,他通过网上购买的黑客软件成功地盗取了大量考生数据,并将它卖给了诈骗集团。媒体经常曝出“诈骗村”、“诈骗乡”新闻,其犯罪成员大多是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低的年轻人。
“三化”、“三低”意味着网络犯罪成规模、易扩散、易复发,这加大了打击的难度,如今,单靠公安一方面力量,扫清黑灰产业链是不可能的。徐玉玉案件发生后,有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电信部门加大了对诈骗短信的拦截力度,银行收紧了个人账户管理,推出了汇款延迟到账等措施,这些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仅此仍难以应对汹涌的犯罪暗流,网络空间治理需要更大范围的群防群治。日前,有关专家提出治理网络犯罪的“新枫桥经验”,所谓枫桥经验是上世纪50年代浙江诸暨市枫桥镇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一套成功的社会治理经验,曾在全国推广,其核心是发动群众、群防群治,新枫桥经验核心是“警企合作、群防群治、敢于创变”。
这一网络治理新思路强调多方参与、群防群治以及预防打击犯罪技术和方式上的创新。互联网企业由于掌握了大数据,有助于解决网络犯罪“立案难、办案难、举证难”,应该在群防群治中发挥更大作用。例如,徐玉玉案和“8.14”盗号专案,互联网企业主动与警方合作提供了大量技术支持,是案件快速侦破的关键。互联网安全治理联盟是“全民防控+技术创新”的又一例子,该平台通过技术手段和舆情分析为打击网络犯罪提供线索和证据,十年来积累了15亿人次的线上举报和投诉。今年4月,该联盟在舆情监测中发现一种假冒电商替人开店和运营的诈骗活动,全国受骗人数达400万人,损失几十亿,高峰时骗子账号最多一天收到1个亿诈骗金额,此案最终抓捕了3200人。
总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网络犯罪活动规模扩大、手法翻新,只有社会全面参与并利用民间企业高科技优势,织好群防群治的大网,各种网络污垢才能被荡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