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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中介“挖坑”不能没有惩罚

来源:深圳特区网 时间:2016-07-18 16:15:34

  前几天,某房产中介公司挂出售房信息:“香山公园十七格格金默玉府邸”出售,该院落为肃王府十七格格金默玉住所,是香山公园内一座独栋院落,因属祖产具有永久产权,叫价1.4亿元,单价每平方米约20万元。

  一时舆论哗然,清代的王爷府邸能随便卖吗?说好的文物保护呢?之后,北京市文物局表态:根本就没有这么一个文物建筑。香山公园管理处也表示:“府邸”不在香山公园内,之前并未听说过附近有什么格格府。之后媒体介入调查发现:这里以前就是当地村民的房子,之后有人把几座房子都推了,盖起了这么一个大宅子,这是彻头彻尾的“假王府”。至此,闹剧方才告一段落。

  套路,满满的套路!明明就是一个毫无历史渊源的“假文物”,却在房产中介的口中变成了“十七格格金默玉府邸”。如果不是这次把牛皮吹爆了,惊动了北京文物局来辟谣,说不定“假格格府”就以亿元的天价瞒天过海成交了。要问的是,这家房产中介公司作为中介业巨头,商业诚信在哪里?

  房产中介的业务,从《合同法》的分类来说,就是“居间合同”:中介以最大的诚信撮合交易双方达成协议,从中赚取佣金。可见“诚信”是居间合同、房产中介的灵魂所在。但是,现实当中,不少的中介机构和业务员往往是“满嘴跑火车”,随口编造房产信息,或者故意隐瞒房产缺陷,利用知识的优势,故意挖坑让消费者往里面跳。

  特别是房产中介“互联网+”之后,“忽悠”的技术又进一步升级,为钓得购房者上门,设计套路、制造信息黑洞:在房产网站上故意往低写房源价格,吸引消费者来电咨询;故意隐瞒房子可能存在的抵押以及户口风险;炒作得不到政府部门支持的所谓“学区房”;利用消费者对于国家限购、贷款政策的不熟悉,诱使消费者签订合同,当消费者发现自己存在限贷、限购问题,或是唆使当事人离婚、“假结婚”,或者是乘人之危,提供所谓“过桥贷”,在中介费之外,赚取高额的利息。

  近段时间,各大城市房价飙升,不少房地产中介更是趁机浑水摸鱼、推波助澜。今年以来,住建部以及上海、北京、西安、石家庄等多地都开展了房产中介专项整治,上海还曾暂停商业银行与6家中介的业务合作1个月。

  老话说“吹牛不上税”,但是在法治社会中,商业欺诈完全应该受到严惩。个别房产中介生生把一个翻新重建的农民房“忽悠”成格格府,价格飙升到上亿元,已经毫无诚信精神可言。但问题是,哪怕这个谎言已经被揭穿,哪怕这个谎言引发了社会公愤,但是我们依然没看到撒谎者受到处罚。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能够及时“亮剑”,在中介行业建立风清气正的诚信氛围,“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作者系知名评论员)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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