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中航油(新加坡)没有能力对展期期权定价,也就无法知道这个产品的欺诈性和巨大危险。
第二,高盛是在签订合约时,将这个有剧毒的展期期权悄悄掺入进去的。所用的手段就是欺骗。高盛对中航油(新加坡)说,加入这个展期条款,可以使目前的三项式的结构对中航油(新加坡)更有利。比如,可以让中航油(新加坡)以更低的价格购买石油或以更高的价格卖石油。这对陈久霖很有吸引力,因为更有利的价格意味着短期利润的增加。但是,对于展期期权的长期危害他是不知道的。
第三,随着中航油(新加坡)亏损的扩大,高盛又将展期期权说成是一个可以帮助中航油(新加坡)不用付额外的费用,就可以将现在的市值损失削减的有效方式,并使中航油(新加坡)保持对石油走势的判断。2004年初,中航油(新加坡)的合约开始出现亏损。虽然亏损不是很大,但是陈久霖却不想让外界知道。此时,高盛就说可以通过签订新的展期期权合约,来将当前的亏损削减。这让陈久霖抓到一根救命稻草,签订了新的展期期权合约。而在新签的展期期权合约中,展期期权的毒性更大、杀伤力更强,使中航油(新加坡)的损失更大。这是典型的饮鸩止渴。
最初,中航油(新加坡)的合约亏损只有几百万美元,这是以当时的石油价格,按正确的数学模型计算出来的。但是,第一次合约重组之后,亏损扩大到了2000多万美元,第二次合约重组后,亏损扩大到5000多万美元,第三次合约重组后,亏损扩大到1亿多美元,第四次合约重组后,亏损扩大到5亿多美元。也就是说,每次重组后,中航油(新加坡)的亏损都成倍增加。这里面有石油价格持续上涨导致亏损增加的原因,但是,更主要的原因是重组后新的展期期权的市值损失比重组前更大,新的展期期权加倍放大石油价格上涨后带来的损失。
具体来说,比如说旧的合约的市值损失是300万美元,正常来讲,如果重组前和重组后,石油的价格不变,则重组后新的合约的市值损失也应该是300万美元。但是,因为中航油(新加坡)没有能力对展期期权进行估值和定价,在和高盛重组后,新的合约市值亏损则从300万美元上升到了1000万美元。这是典型的欺诈。
更恶劣的是,新的合约将加倍放大风险。还用刚才的例子。重组前的合约市值亏损为300万美元。如果石油价格上升30%,则亏损增加30%,150万美元,达到450万美元。但是,重组后,同样价格上升30%,新合约的市值亏损将增加700%,达到2000万美元。
正是由于高盛的欺诈,才使得中航油(新加坡)从小的亏损放大到巨额亏损,从小的问题变成破产重组的问题。而所有的这些亏损,都成了高盛口袋里的利润。高盛在这个过程中扮演了双重角色,表面上是中航油(新加坡)的交易对手,背后则是中航油(新加坡)的老师和顾问。
展期期权这种产品是衍生产品里的高级产品,即使在华尔街的专业人士中,能对其进行定价和分析的专业人士也是比较少的。中航油(新加坡)连简单的期权都没有定价能力,更别提对展期期权这种高级产品的分析和定价了。
更遗憾的是,中国企业两次踏进了同一条河流。正是因为几乎直到现在还没有了解、明白高盛是如何利用展期期权欺诈中航油(新加坡)的,才导致在2008年东航、国航、中国远洋、深南电等公司再次被高盛猎杀,悲剧再次重演。
但似乎2008年此次数家企业衍生品市场亏损的教训,依然没有得到市场清晰的解读和认知,如此下去,莫非会有第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