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6年抵抗失败 茅台被迫清理“特供”字样产品)
1月12日记者从茅台获悉,该公司公开发布的《关于部分产品标识标注相关事宜的声明》显示,根据工商总局《工商总局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及贵州省工商局《贵州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在全省开展白酒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精神,茅台公司对标注有“国宴”“专用”“专供”“特供”等字样的产品开展清理排查。与6年来,“国酒茅台”商标注册失败后茅台置之不理的态度形成反差的是,此次该公司主动清理带有违规字样产品,意味着茅台公开承认其产品商标相关字样违反国家规定。
茅台在通知中表示,公司部分产品标注有“国宴”“专用”“专供”“特供”等字样,与国家有关机关的文件精神及相关管理规定相悖,公司已在监管部门指导下着手进行清理整顿;公司已就上述产品下发了清理及处置通知,自清理之日起将严格遵守不生产、不销售、不使用的原则,请持有上述产品的销售者给予关注和配合;已购买包括“国宴专用”茅台酒等上述产品的销售者、消费者,可持购买凭证到产品原购买处进行退货,在产品外包装无损坏并经真伪鉴定后,公司将予以协调处理。
业内人士表示,2016年下半年国家工商总局再次下发《关于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攻”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相关部门从2016年11月底到2017年2月底开展清理整治含有“特供”“专供”国家机关等内容广告专项行动。据此次市场整顿截止日期只剩一个半月,茅台公开清理产品旨在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品牌登入监管黑榜。
据了解,早在2011年,国家工商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国家质检总局等四部门就联合发布《关于开展清理整顿部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专项行动的通知》,该四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开始“特供”、“专供”等标识清理整顿的专项行动,包括利用与国家机关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地点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及利用国宴、国宾等内容宣传“特供”、“专供”、“专用”或类似内容,且重点对白酒、葡萄酒、啤酒、茶、食用油、乳制品、饮料等日用消费品领域重点排查。截至2016年12月,茅台已经知法犯法近6年。
温和王酒业集团总经理肖竹青对此表示,企业顶风违规,首先是利益驱使下,对企业的诱惑太大;其次是企业违法成本太低,相关部门执法不严;“驰名商标”等字样已经禁止在产品包装上印刷,“专供”、“特供”等字样也属于变相的广告宣传,同样应当禁止使用;且茅台销售渠道中背景复杂,部分销售渠道可能由官二代等“太子党”掌握,一般能够寻求开发专供酒的人,应该是“得罪不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