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油库司机 输油管打孔偷油
其中一根胶管严重漏油导致案发 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上午受审 被告人称当了29年司机很了解油库
法制晚报讯 46岁的中国石化公司延庆油库司机康某,利用职务之便,在输油管线上打孔,用自制设备偷油。由于他使用的偷油胶管漏油,导致油库车用柴油严重泄漏总计21.8吨。
今天上午,因涉嫌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康某在延庆法院受审。
指控男子自制输油管偷油20余吨
上午9时20分,康某身着一件休闲条纹上衣被法警带入法庭。
康某是北京人,初中文化。原为中石化公司北京延庆康庄油库班车司机。
检方指控,康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中石化延庆康庄油库的3根油管线上打孔,并安装阀门和胶管。康某通过他在油库南小门挖的管沟,将连接在输油管线的3根黑色胶管连接到他存放蔬菜的地窖内偷油。
通过这个自制的“偷油设备”,康某3次偷油,因为油库储油量在正常的损耗误差值范围内,他的偷油行为并未被发现。
今年6月,因为康某偷油外接的一根黑色胶管发生了严重漏油,导致康庄油库一车用柴油泄漏21.8吨,价值约12万元。油库漏油事件发生后,康庄油库对该段输油管线进行了抢修,经物价部门认定,抢修管线损失近3万元。
检方认为,康某在实施盗窃柴油及汽油过程中,采用打孔、安装开关的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输油管道,危害公共安全,应当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其认罪态度良好,建议判处有期徒刑3—5年。
供述当了29年司机 对油库很了解
庭上,康某认罪。
康某说,他在油库当了29年司机,了解油库的一些相关规定,对油库周边地理环境也非常熟悉。“我知道油库3公里处有一个村庄、东边有沙场,S2线离单位有100米左右……”
对于为什么偷油的问题,他说:“单位那时候有块油地,王主任让我投资。我与单位签订了协议,出资承包该块油地并进行建设,但是后来单位并没有给补助。我非但没赚钱反而严重亏损,施工的工程车油都用不起,油都是借来的,便想到偷油平衡一下。”
辩护人当庭出示了中石化出具的收据以及谅解书。证明被告人已经全部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并获得了对方的谅解。辩护人表示,康某属初犯,有自首情节并积极赔偿损失,希望法庭能从轻处罚。法庭宣布休庭,该案未当庭宣判。
法官说案两罪竞合按重罪追责
康某偷油为何被以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被公诉呢?
承办法官宋婕解释,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在实施盗窃油气等行为过程中,采用切割、打孔、撬砸、拆卸、开关等手段破坏正在使用的油气设备的,属于 “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的行为。康某两罪竞合,会按较重一项追责。
据康某交代,他偷了6桶柴油、4桶汽油,案值仅1千多元。而他破坏正在使用的输油管线,油管周围就是居民区,如果发生明火等将会造成严重危害,可能会有重大伤亡出现,所以按照破坏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罪进行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