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明星们演戏、代言广告已经不是影视公司最有效率吸金之途。把自己的影视公司推向资本市场,才能搭上财富快车。今年9月29日,北京开心麻花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递交了新三板公开转让说明书,一度有望成为作为新三板的“话剧第一股”,但因为影片《夏洛特烦恼》被传闻有抄袭嫌疑,11月10日,股转中心发布第一次反馈意见,在该意见中,股转中心要求开心麻花回应“《夏洛特烦恼》涉嫌抄袭”等质疑,对此,开心麻花回复:该剧已取得《作品登记证书》和《著作权登记证书》,并就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行为开展维权工作。
股权中心问抄袭事件
《夏洛特烦恼》是今年国庆票房的黑马,剧红是非多。
《夏洛特烦恼》热映时,杨文以“文白”署名在微信公众号“影画志” 发表题为《炸裂!〈夏洛特烦恼〉居然全片抄袭了〈教父〉导演的旧作!》,称该片全片抄袭美国影片《佩姬苏要出嫁》,该文随即被大量转载。
11月10日,股转中心对给拟上新三板的开心麻花第一次反馈意见。询问开心麻花12个问题,包括公司持股13.8%的股东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性质,投资的程序合法合规性,公司演出的剧目中是否存在境外演员情形等。关于《夏洛特烦恼》涉嫌抄袭一事,股转中心除了开心麻花做出说明,并要求结合公司作品创作方式说明公司防范知识产权纠纷的措施。请主办券商和律师补充核查公司正在演出的剧目或网络剧是否存在知识产权纠纷及其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开心麻花:不存在抄袭
开心麻花用了20多页PPT回复了股转中心所有问题。关于公众关心的抄袭传闻,回应称,开心麻花《夏洛特烦恼》系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万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视频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拍摄,并共享该电影的著作权。该电影剧本改编自话剧剧本《2013<;夏洛特烦恼>;》,该剧已取得《作品登记证书》和《著作权登记证书》,公司已就侵害公司名誉权的行为开展维权工作,11月4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递交立案材料。主办券商、律师认为,该剧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记者留意到,北京朝阳区法院11月12日的官方微博称,北京开心麻花影业有限公司、新丽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编剧彭安宇(笔名“彭大魔”)、编剧闫非将公众号所有者杨文诉至法院,要求删除涉案文章、公开致歉并索赔各项损失221万余元。北京朝阳法院11月10日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