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邹多为)记者27日从海关总署获悉,为进一步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日前就优化跨境电商出口监管措施发布公告,明确自2024年12月15日起,取消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企业备案。
根据公告,自12月15日起,开展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业务的企业,无需向海关办理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不再执行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75号中“三、企业管理”项下“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的跨境电商企业,还应当在海关开展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的要求。但在申报环节,企业仍需向海关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
公告还明确,12月15日起简化出口单证申报手续,在上海、杭州、宁波、厦门、青岛、郑州、武汉、长沙海关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出口拼箱货物“先查验后装运”监管模式试点,在北京、天津、大连、哈尔滨、上海、南京、杭州、宁波、合肥、福州、厦门、南昌、青岛、郑州、长沙、广州海关等20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零售出口跨关区退货监管模式试点。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隆重举行 习近平向全国脱贫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京隆重举行 习近平向全国脱贫攻坚楷模荣誉称号获得者等颁奖并发表重要讲话 李克强主持 汪洋宣读表彰决定 栗战书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出席 新华社北京2月25日电 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2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详细】
国常会:确定税收优惠政策 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原标题: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 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等 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听取个人所得税改革情况汇报 确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减轻纳税人负担 部署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详细】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yunying#cnwnews.com(将#换成@即可) |
Copyright © 2004-2020 Cnw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网资讯中心 版权所有 |
京ICP备05004402号-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