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根据国务院《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有关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人民政府近日联合印发《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4〕24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对高质量推进示范区建设作出部署安排。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接受采访,回答了记者提问。
问:《实施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作出重要指示。2016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研究部署规划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的总体设想、目标方向和实施步骤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指示,赋予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调整北京空间格局、治理大城市病,为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探索人口经济密集地区优化开发模式闯出一条新路”的重要使命。2017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时指示要求,站在当前这个时间节点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要有21世纪的眼光,规划、建设、管理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落实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要求。2018年12月,党中央、国务院批复的《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年—2035年)》明确要求北京城市副中心要坚持绿色低碳发展,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为有效治理“城市病”作出示范。2021年8月,经报习近平总书记同意,国务院印发《意见》,明确提出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为建设和谐、宜居、美丽的大国首都作出贡献。
在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全面展现水城共融、蓝绿交织、文化传承的城市特色,塑造京华风范、运河风韵、人文风采、时代风尚的城市风貌,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低碳转型实施路径和推进模式,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加快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也是落实北京城市副中心功能定位和发展目标的迫切需要,同时对于全国其他地区推进绿色发展具有示范和借鉴意义。
问: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有哪些目标?
答:《实施方案》明确了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四个战略定位,即:建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践行地、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区、绿色技术示范应用创新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引领区。同时,《实施方案》分别提出了2025年和203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的主要目标。
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绿色产业规模显著提升,绿色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体系基本建立,城市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
到2035年,以绿色为底色的现代化北京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和谐交融,蓝绿交织、水城共融的城市生态品质显著提升,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生态文化深入人心,全面建成和谐、宜居、美丽的绿色发展高地。
为进一步强化目标引领,《实施方案》在示范区绿色生产、绿色生活、生态环境等三个方面设置了2025年绿色产业增加值比重、星级绿色建筑面积比重、细颗粒物年均浓度等18项量化指标,释放了高质量绿色低碳发展强信号。
问:《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重点任务措施?
答:《实施方案》明确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引领,聚焦建筑、交通、产业三大关键领域,强化能源、生态、文化三大重点支撑,提出了六方面示范建设重点任务:一是构建智能舒适的绿色建筑示范,包括推进实施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大力推行绿色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加大智能建造应用力度等。二是建设便捷畅达的绿色交通示范,包括建设高效绿色的轨道交通,完善生态友好的道路交通,推进绿色智能交通管理,推动区域绿色低碳交通一体化等。三是打造创新驱动的绿色产业示范,包括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着力提升产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强化绿色金融商务服务功能,推进文化旅游商务融合发展,加强绿色产业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等。四是建立安全高效的绿色能源示范,包括完善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调控,全面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和余热利用,积极拓展绿色电力应用,大力推广应用先进能源技术等。五是构筑清新美丽的绿色生态示范,包括建设水城共融的生态城市,建成蓝绿交织的森林空间,持续抓好空气污染治理,加强噪声污染综合防治,加强韧性城市建设,加强跨区域生态环境共治等。六是树立低碳环保的绿色文化示范,包括广泛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倡导简约适度生活方式,推动普及绿色发展教育等。
问:《实施方案》的创新点有哪些?
答:《实施方案》与《意见》一脉相承,力求做到一体推进、有机融合。在充分考虑将高质量发展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措施的同时,又注重调高标尺、负重加压,力求蹚出一条可复制可推广的绿色发展、低碳转型的路子,为破解绿色发展的制度障碍提供示范。主要创新点体现在四个方面。
政策制度方面。坚持大胆探索,推进绿色发展制度改革先行先试,建立集规划管理、开发建设、监测评估、城市治理、动态调整于一体的全过程管控机制,激发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着力形成一批行之有效、示范性强的政策制度经验。
技术应用方面。围绕推进绿色技术示范应用,积极探索科技创新驱动绿色低碳发展新模式,依托科技应用场景沙盒试点建设,集聚绿色创新要素,推动形成绿色、协同、高效的创新生态系统,加快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
项目落地资金平衡方面。聚焦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广泛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推动绿色发展积极性,探索出一套具备经济性和可持续性的项目推进模式。
城市更新方面。北京城市副中心既有存量改造任务,又有增量建设任务,在实践中探索新城高水平绿色低碳建设、老城深度绿色低碳转型实施路径,形成一整套城市绿色低碳规划、建设、更新、运营的标准和制度体系;构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技术在城市的系统化应用示范场景,探索新旧交织区域工业化、城镇化仍在快速发展情况下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科学可行模式。
问:如何保障《实施方案》的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答:下一步,我委、北京市将会同有关方面,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大推进力度,切实推动《实施方案》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细。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城市副中心规划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推动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北京城市副中心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切实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样板。
二是强化组织实施。北京市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配套政策,确保既定目标任务如期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将认真履行具体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相关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清单和政策清单,加强项目支撑和要素保障,强化各方沟通对接,切实抓好《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三是强化协调指导。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在政策实施、体制创新、项目建设等方面做好指导支持,协调解决《实施方案》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做好跟踪分析,适时组织开展《实施方案》实施进展情况评估,重大问题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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